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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调查肺结核病人服用抗结核药物致肝损害的现况,分析抗结核药物致肝损害可能的危险因素,为指导临床抗结核药物的使用、减少药物性肝损害以及制定结核病控制的行为干预措施提供科学理论依据,更好地补充和完善广西实施DOTS策略的内容。
方法:本调查经多次专家指导,制定了调查方案并设计了相关调查表格,开展了试调查,所有调查员经过现场培训。共调查了6家医疗单位,其中4家传染病医院和2家综合医院,分别为柳州龙潭医院、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北海市结防所,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解放军303医院。依照调查设计要求,调查员在各被调查单位中查阅2005年5月~10月的结核病患者的病历资料,分别抽取了年满18周岁的初治肺结核病住院患者病例资料89~188份,共795份,其中有效病例为78l份。使用统一的调查表格(见附表)收集、填写调查数据资料。运用SPSS 11.5 forWindows软件包建立数据库,采用非条件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单因素和多因素逐步回归分析,计算各因素的OR值及OR值的95%可信区间,筛选结核药物致肝损害的主要危险因素。
结果:本次研究共调查病例781例。其中发生肝损害160例,未发生肝损害者621例,肝损害发生率为20.49%。调查男性578例,肝损害发生率为24.74%,女性203例,肝损害发生率为8.37%;调查汉族471例,肝损害发生率为32.27%,少数民族310例,肝损害发生率为2.58%;调查无吸烟史者545例,肝损害发生率为24.04%,少量吸烟者95例,肝损害发生率为7.37%,嗜烟者141例,肝损害发生率为15.60%;调查无饮酒史者447例,肝损害发生率为18.57%,少量饮酒者247例,肝损害发生率为12.15%,嗜酒者87例,肝损害发生率为54.02%;调查营养不良者409例,肝损害发生率为18.32%,营养中等者364例,肝损害发生率为22.25%,营养好者8例,肝损害发生率为0;调查HBsAg阳性者525例,肝损害发生率为16.38%,HBsAg阴性者256例,肝损害发生率为28.91%;调查有家族史者37例,肝损害发生率为18.92%,无家族史者744例,肝损害发生率为20.70%;调查年龄小于60岁的554例,肝损害发生率为20.04%,年龄大于等于60岁的227例,肝损害发生率为21.59%。以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的发生为因变量,危险因素为自变量,进行Logistic逐步回归分析,最终进入模型的因素有饮酒,营养,HBsAg,性别和年龄。其中,饮酒的OR值为2.058,OR值的95%可信区间CI值为1.511~2.878;营养的OR值为0.450,OR值的95%可信区间CI值为0.294~0,690;HBsAg(+)的OR值为2.174,OR值的95%可信区间CI值为1.340~3.527:性别的OR值为0.423,OR值的95%可信区间CI值为0.232~0.770;年龄的OR值为2.200,OR值的95%可信区间CI值为1.474~3.283。
结论:本次调查结果表明广西抗结核药物的肝损害发生率与全国相关调查研究结果一致;提示饮酒,营养不良,HBsAg(+),高龄和男性是抗结核药致肝损害的主要危险因素,治疗同时定期监测肝功能变化有助于减少肝损害的发生,以及在制定抗结核防治措施和治疗方案中应考虑危险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