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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国家鼓励社会创业,活跃实体经济的大背景下,股权质押以其融资金额大、效益高等独特优势在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缓解资金紧张方面越来越显现出其他担保方式无法比拟的优势。然而,就目前我国股权质押制度的设计与实践效用来说,其与社会期待相差甚远。这一制度缺憾主要体现在可质押的股权范围狭窄;质权设立规则不完善等问题。为此必须从股权乃私权的角度出发,遵循私权自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立法,放松对可质押股权的管制,扩大可质押股权的范围。同时,基于高效安全的原则,在明确股权质押制度不同于股权转让制度的基础上,大胆简化股权质权的设立适用规则,强化目标公司在股权质权设立中的协助义务。在股权质押效力方面同样存在着质权人利益保护不周全、出质人利益保护不到位、利害第三人利益保护缺位等问题。解决此问题的关键在于树立私权平等的理念,本着有利于股权质押健康发展的原则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予以平等保护。遵循以上研究思路,本文主要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讨论股权质押的可行性。此部分主要从股权质押制度下股权的基本概念开始,认为股权来源于股东出资但是不限于出资,其主要表现为财产利益但是为满足财产利益还应当包含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同时在分析股份、份额、出资等本质的基础上,将现行法律文件中混乱的概念用语统一为股权质押并分析其法律特征,提出股权质押具有高风险性、高效益性和涉及利益广泛性。第二部分主要讨论目前我国股权质押制度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目前的法律设计存在自治力不足、效率低、权利保护不到位的问题。第三部分主要讨论股权质权的设立规则。此乃本文研究的重点之一,主要讨论股权质押标的问题、质权设立程序问题和质权生效时间问题。第四部分主要研究股权质押的效力问题。本部的核心在于强调私权具有平等性,对于股权质押法律关系中的参与主体应当予以平等保护,特别是出质股东和第三人的利益保护问题。第五部分为本文的总结。主要讨论如何从宏观上完善现行立法以及针对前文提出的问题如何从微观上改革现行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