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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6.8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8.8%,半年共计新增网民1894万人。网民数量接近我国总人口的半数。新媒体时代,网络成为变革人类生活方式的一种新力量,也成为受众获取新闻信息的重要渠道。而当前我国国民素质还整体偏低,相应的法治素养还未形成。依靠传统的普法教育和媒体宣传,一是受众面窄化;二是目的性过于明显,很难达到理想的传播效果。网络法治新闻形式多样,总类丰富,能够随时随地、潜移地化地影响受众。对受众法治素养的提高、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重要而深远意义。网络法治新闻的传播途径主要包括新闻网站、社交网站、司法系统网站等。本文以国内最大的社交媒体——新浪微博上的法治新闻传播活动为考察对象。通过数据分析和案例分析,研究网络法治新闻正反两面的影响。并总结当前法治新闻影响不足的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论文的第一个部分对网络法治新闻的概念进行界定,网络法治新闻指专业媒体通过网络进行传播的涉法类报道。比较“法治新闻”同“法制新闻”在内涵和外延上的区别。法治新闻的内涵更为丰富,包含对法治精神、民主、平等的价值追求。因此本文统一选取“法治新闻”作为表述。第二个部分通过搜集相关数据,比较转发量、评论量、点赞量三项指标,分析了各个媒体所发布的法治新闻的影响现状。分析网络法治新闻的正面影响。并对运营状况较好的媒体如《人民日报》、《央视新闻》、《财经网》等发布的网络法治新闻进行分析研究。从法治新闻的发布率、新闻的阅读量,评论和舆论引导分析法治新闻的影响。从热点事件中观察媒体的法治新闻报道所产生的影响。第三个部分分析总结网络法治新闻的负面影响,传播错误的法律知识和错误的法治观念是当前网络法治新闻最主要的负面影响。在网络的多级传播中,法治新闻的负面影响也相应的增加。第四部分总结网络法治新闻影响效果欠佳的原因。分为表层援引和深层原因。表层原因有:媒体发布、转载失实的法治新闻;法治新闻低俗化;媒体偏好司法、执法环节的报道。深层原因则是媒体从业人员法治素养不足;缺乏行业监管。这都是制约网络法治新闻影响的主要原因。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不足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报道中普法功能的缺位,二是因为自我监督不到位,法治意识淡薄引发的违法事件。第二种情况多为新闻编辑采访中对采访对象造成的新闻侵权,如侵犯报道对象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且多由外部批评引发,影响恶劣,严重损害行业形象。一旦处理不当,又将引发新的严重后果。尤其是损害媒体的公信力,对网络法治新闻的发展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第五部分则是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除了保证网络法治新闻的的权威真实,媒体要加强平衡性报道;提高媒体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提高受众参与度;不断完善网络法治新闻的质量管理机制。网络日渐渗透到受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互联网支付进入商场、交通、电影院等多个行业。受众愈发习惯于使用互联网。这就要求法治新闻与时俱进,积极拓展网络传播的空间,转变受众落后的法律观念。网络改变了传统的受传关系,媒体的议程设置功能在不断弱化。但网络上的涉法信息真假难辨,法治新闻在第一时间为受众指明方向,实际上也是网络议程设置的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