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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不同时间缺氧处理对体外培养大鼠神经干细胞(NSCs)的影响;缺氧预处理对大鼠神经干细胞再次经受致死性缺氧的内源性保护作用以及促红细胞生成素(EPO)在保护机制中的作用。
方法:取孕13天的SD胎鼠脑组织,悬浮法培养神经干细胞,免疫组织化学方法鉴定细胞性质及分化潜能情况。施加1~12小时不同时间缺氧培养,观察其对NSCs生长、分化的影响,以 MTT 法测定缺氧对细胞活性的影响,并以western blot法检测缺氧4小时后 EPO 蛋白的表达。以4小时为缺氧预处理条件,12小时为致死剂量缺氧处理条件,分别在缺氧预处理4h、8h、12h、24h、36h、48h、60h,再次给予致死剂量缺氧处理,检测细胞存活率以观察预处理对NSCs的保护作用,以同时加入EPO中和抗体、非特异性IgG以及未经预处理的神经干细胞作对照组。根据预处理与致死剂量缺氧的时间间隔分为两组:4小时组、24小时组,测定细胞致死缺氧后即刻、4小时的 EPO 表达情况。
结果:悬浮法培养所获细胞的 nestin 鉴定为阳性,同时具有神经元、星形胶质细胞、少突胶质细胞等多分化潜能。缺氧时间不超过4小时,对NSCs大体形态、进一步培养、分化无明显影响,缺氧后细胞存活率无显著变化;缺氧时间为8、12小时,可显著降低培养后的细胞活性。经过缺氧预处理的NSCs,在处理后12~48小时间,对再次经历的致死性缺氧有明显耐受作用,与对照组相比较,其细胞存活率显著提高。这种保护作用可以被EPO中和抗体所阻断,而非特异性IgG无效。缺氧预处理后的EPO蛋白即刻表达,4小时达到顶峰,可维持至8小时。预处理与致死缺氧间隔为4、24小时的两组细胞再次缺氧后即刻的EPO蛋白表达无显著差异,4小时后,24小时组细胞的EPO表达量明显高于4小时组。
结论:4小时的缺氧处理对体外培养的大鼠NSCs较为安全,其形态、增殖、分化以及细胞存活率无特殊变化,可以作为预处理条件;缺氧预处理可以使NSCs对一定时间内的再次致死缺氧具有耐受保护作用;这种保护作用可能与缺氧后NSCs的EPO蛋白表达上调有关,其机制不完全是由于预处理提高了细胞本身EPO的表达量,更重要的是降低了再次应激时诱导EPO表达的阈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