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网络举报是科技发展与民主政治有机融合的结果,为改革开放和人民权益的实现开阔了一个广泛的平台,网络举报事件的频发显示出政府与民间惩治违法犯罪力量的不断增强。但正是由于网络独特性和网络举报中彰显出来的独特的魅力,也刺激了以此作为手段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增加,网络举报的产生和发展,由此滋生了一系列相关法律问题争议,对诽谤、诬告陷害等罪名的误读,对网络举报权力的滥用,对网络举报中所产生责任的错判,这些问题的存在无不对网络举报行为的法律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在网络举报中行使正当合法的权力时,既要考虑保护自身的权利不受侵犯,又要考虑哪些行为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导致违法犯罪行为。对这些问题的探讨,首当其冲的就是涉及到关于刑法的法益保护、刑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法治和人权的保护问题,因此其研究意义是非常重要的;其次,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也给予了网络举报巨大的发展空间,从网络中举报的案件频频发生,几乎导致网络举报运行的瘫痪,在这种危机下,民间举报网也频频开始运作起来,于是,网络举报的维权与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便悄然诞生。基于此,对我国网络举报的进展情况与现存的问题就要做一个整体的分析,并从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的原因分析我国网络举报所引发犯罪的深层次原因,从而为网络举报的概念作出界定;再次,网络举报作为一种新的举报方式毕竟和传统举报方式有着大量不同的特征,其科技性、广泛传播性、信息安全的不稳定性已对对其引发犯罪的类型和犯罪的特征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有必要从刑法学意义上,对其引发犯罪的类型和犯罪的特征的作出分析,指出其引发犯罪的相关罪名界定的原则;那么,如何保障举报人的权益不受侵犯,举报人在何种情形下刑法才会介入,引发犯罪的发生,建立一种什么机制才能保障网络举报才能在危机中渡过难关,使其长效发展,永葆生机将是最后阐述的:通过对举报人的保护、网络举报行为的法律规制以及健全网络举报制度的三个方面的视角来完善我国网络举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