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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不仅将工商、质监、食药监的监管职责囊括其中,而且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物价监管和反垄断职责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职责一并划入,真正成为了一个大型的综合市场监管机构。随着“放管服”的深入推进,在市场综合监管改革的理念下,食品监管毋庸置疑也要纳入市场监管的总范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链条的最后一道关口,是保障老百姓“餐桌上的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注重的是各环节卫生技术的控制情况,这就对在综合监管的大市场里要找准专业监管的平衡点,以此来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防止在大市场监管体制背景下,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业监管的弱化。本文以河南省开封市为研究对象,首先对监管、大市场监管模式、食品安全及餐饮服务的定义和理论进行了介绍,分析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和大市场监管模式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影响。其次从监管主体及监管对象出发,对在大市场监管模式下开封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机制建设、采取的举措、取得的成效进行了详细说明。又通过实践调研、案例分析、对比分析、文献研究等方法提出开封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利器难以把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业监管的机制受到弱化影响、机构能力建设滞后、检验检测资源短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和社会共治氛围不浓厚等工作难点。最后,通过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先进经验,同时结合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经验,提出优化开封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对策,如:完善法律法规、强化小餐饮监管、建立职业化餐饮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强化科技支撑、促进多方参与,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等,以期对开封市下一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一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