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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是经济社会的中心,要实现党和国家的发展目标必须抓好城市这个火车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是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载体,是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新时代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需要全面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这与党和国家的发展总目标相一致,并会在很长的时期内继续发挥对国家和全社会的正向引导和引领作用。虽然辽宁省D市已经连续五届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但面临新时代新形势新的历史机遇,其创建任务更加繁重,不能沾沾自喜,裹足不前。地方政府作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主导者,研究其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如何更高水平的发挥作用、正确履行好政府职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政府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发挥的规划设计与公共服务,统筹协调与监督管理两大方面职能出发,结合公共产品、城市治理、多中心治理等相关理论,综合运用比较分析、问卷调查、访谈法等研究方法,从调查D市文明城市创建现状入手,深入剖析了政府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借鉴比较了国内外城市治理先进经验,最后提出了D市文明城市创建中政府职能优化的基本思路、方案框架,进而制定出了优化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长、涉及面广,需要不断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本文针对目前D市文明城市创建中政府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经过科学论证,得出了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城市软环境、提高政府精细化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探索政府社会市民共管共建共享模式、健全长效常态化工作机制的结论,以期对D市政府及其他地区和相关部门在文明城市创建领域提供学术上和实践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