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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中国的发展应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发展应以人为本,这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是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思想之一,是世界各国根据自己发展历程中成败得失的经验而形成的共同的认识。以人为本是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因素,是解放生产力、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最根本的因素。但是,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才能够在发展中真正走以人为本道路,这已被社会实践所证明。马克思主义认为人获得全面自由的发展是生产力获得解放、获得巨大发展的最核心的先决条件。只有消灭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削灭无计划的社会化大生产等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因素,建立公有制以及“按总的计划安排国家生产”等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促进个人能力的全面提高等,才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才可以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 我国的新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我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产物。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的国情要求我国在社会主义的经济、文化、政治的全面建设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社会实践证明我国坚持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等以人为本的国家政治制度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 本文分三个部分对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进行了简要论证。第一部分简要的论述了科学发展观提出的时代背景、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等。第二部分全面的阐述了以人为本在促进生产力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起核心作用,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思想。这一部分用阶级分析法、比较法等方法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的角度对以人为本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素,是马克思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进行了论证。第三部分主要的论证了“以人为本”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核心作用。这一部分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要求着手,用大量的、丰富的、详实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