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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运用经济社会学的“经济制度的社会建构”的视角,并融合文化社会学的思想,对中国艺术品一级市场中的定价过程进行研究。中国艺术品市场自20世纪80年代发展以来,市场内部一直存在着定价过程的双重性,即艺术价值与市场价格的冲突,这也是艺术品自诞生以来就具有的价值与价格的难题。研究艺术品的定价过程能在一定程度上展现出市场的运转过程,不同交易主体间就价格的协商也可以呈现市场与艺术(社会)如何勾连。本研究关心的是中国大陆及台湾艺术相关从业者在一级艺术品市场中的思考和行动,他们在创作、行销、消费过程中如何处理艺术价值与市场价格的关系,以及艺术上无价的艺术创作如何转化为经济上有价的艺术商品,而画廊是我们的中心环节和切入点。我们的问题是:艺术家、画廊、消费者(收藏家)以及其他艺术界参与者的行动是如何型塑一级艺术品市场的?从艺术上无价的艺术品到价格的最终确定经历了怎样的社会建构过程?本研究认同泽利泽相互联系的观点,艺术与市场既不是敌对逻辑,也不是彼此化约的单一逻辑,艺术价值与市场价格的互动一直存在于艺术品交易市场中,且具有相互联系性。本文将艺术品市场分为三个系统,即艺术家创造符号价值的生产系统、以画廊为核心的分配系统以及消费者购买艺术品的消费系统,从而发现其蕴含着三个阶段或过程,即艺术家-画廊匹配阶段、画廊定价阶段以及画廊-消费者匹配阶段,艺术价值通过社会网络的建构作用转化为市场价格,同时在每个阶段行动者之间的互动中我们看到艺术与市场是如何勾连的,两者符合泽利泽所论证的相互联系性。本文通过对BHZ艺术馆和MJ画廊的个案研究,验证了如下三个假设:(1)艺术家符号价值的生产和艺术品市场的兴起使得艺术品的商品化成为可能;(2)以画廊为核心的社会网络支持着艺术品价格的建构,行动者们不断在互动中型塑市场与艺术的关系,艺术与市场始终是相互联系的;(3)消费者通过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与画廊就价格进行协商和确定,艺术品成功从艺术上无价的创作转化为经济上有价的商品,同时艺术品消费蕴含着丰富的社会和文化意义。本文的理论意义在于将动态分析、历史性、历时性融于社会建构理论中,并整合进泽利泽等人的文化社会学的思想,将一级艺术品市场中画廊的交易进行剖析,建构出艺术上无价的艺术创作如何走向市场价格的动态过程,并充分展现行动者的主观能动性,他们不仅是嵌入在社会结构中的行动者,更是不断参与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的主观能动者,正是他们持续的互动型塑了艺术与市场的界限。本研究既致力于修正“经济制度的社会建构”理论的方法论结构主义色彩,又将文化视角拉入到社会建构理论中,既修正经济学对于艺术市场的认识,也丰富社会学关于文化市场的经验研究。本研究的现实性在于,文化消费在当今乃至未来的社会中都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何理解参与其中的行动者以及价格的社会意义对于市场本身的秩序而言至关重要,艺术品走向市场以及拥有价格是对艺术的保护和肯定,正如泽利泽所论证的,生产和分配的理性渗入到文化领域,并不会污染其意义和情感的特征,人们会通过不断的行动来型塑市场和文化的界限和意义,是我们高估了媒介——金钱、商品或服务——控制人类行为的能力,从而低估了人类将媒介同追求他们自身社会生活的手段相结合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