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推进民主立法、以良法促发展的国家法治建设目标。对立法公众参与的深入推进是实现民主立法、多立良法的重要途径,对法案起草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的研究是对立法公众参与的精细化发展。目前,学界和实务部门对法案起草中公众参与问题的特殊性、必要性有了一定的认识。如何从我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国情出发,保证公众依法有效的参与到法案起草中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 法案起草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是在法案起草这个特定的环节中对公众参与问题进行探索。目前法案起草中公众参与的规范依据有宪法、立法法层面的原则性规范,以及行政立法、地方立法中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的针对性规范等。当下我国法案起草中的公众参与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多种参与方式得到有效运用,如书面征求意见方式广为使用,论证会、听证会等起到一定作用,全民讨论方式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多元主体协同起草方式得到有益探索等。但公众参与法案起草机制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法律规范的不完善导致了公众参与适用范围不明确,配套制度的不健全引起公众参与机制运行不顺畅,公众参与的意识和能力不足严重影响公众参与的程度等,导致公众参与法案起草流于形式,听了白听,提了白提的现象存在。通过上述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从规范建构和制度建设等层面提出了进一步完善该机制的构想。首先,规范建构层面即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包括弥补法律空白、增强规范内容的可操作性、增强规范设计的科学性等方面的内容。其次,制度建设即健全保障公众参与有效运行的配套制度,主要讨论了完善法案起草中信息公开制度、改进法案起草中听证制度、完善公众参与意见反馈制度和健全公众意见表达机制等内容。当然,公众参与机制的有效运行离不开公民参与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总之,探讨健全和完善公众有效参与法案起草机制的路径,对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多立良法具有重要的基础意义,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实现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