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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代,科学技术与互联网信息业高速发展,互联网信息消费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互联网+”概念的提出,更是掀起一股互联网行业与其他传统产业结合的热潮。现在,人们已经习惯于通过网络获取资讯、使用即时通信进行沟通交流,经由社交媒体建立朋友圈,利用商务网站达成交易。集腋成裘,聚沙成塔,网民个人的互联网信息消费行为将逐步改变整个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及治理方式,对网民互联网信息消费行为的研究迫在眉睫。本研究是基于“调研山东”大型社会调查活动——“山东省互联网信息消费状况”项目展开的实证调查。本研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问卷调查方式,共发放纸质问卷2000份,回收纸质有效问卷1707份,网络有效问卷732份,利用统计软件SPSS19.0、excel电子表格进行数据统计。以大量调查数据为支撑提炼出网民互联网信息消费行为的主体性、泛娱乐化、后现代性、与技术相互演化四个特征。在此基础之上,从传播学、社会心理学角度,以媒介环境学理论为基础,对网民的互联网信息消费行为及其特征进行了理论阐释。第一章主要是对互联网信息消费行为现状的实证调查,包括互联网信息消费行为的背景分析、调查的实施以及对调查数据的分析。第二章主要分析网民互联网信息消费行为的主体性特征。数据显示网民在互联网信息消费的过程中扮演消费者与生产者双重角色,互联网信息消费不仅有利于网民构建个人认同感还有利于构建其社会认同感。最后指出人才是网络社会的主体,互联网信息消费行为彰显了人的主体性。第三章主要分析网民互联网信息消费行为的泛娱乐化特征。一方面网民对符号社会的沉迷和网络社会对人类本我需求的刺激导致网民心理需求发生改变,网络社会信息质量良莠不齐、真假难辨导致互联网信息消费生态环境的异化。另一方面,泛娱乐化还体现在互联网对网民认知方式的改变上,人们将面临变成“扁平人”的危险。总之,它体现了一种对感官愉悦过度追求的信息消费趋势。第四章主要分析网民互联网信息消费行为的后现代性特征。这种特征不仅是网民在互联网信息消费中表现出的消解权威、解构整体、去中心、碎片化等特点,更体现在网民对多元文化的包容、对极端理性的反抗之中。本章最后指出互联网精神与后现代文化相契合的特点。第五章主要分析互联网信息消费行为对技术的依赖性,并指出技术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追求人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