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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比率过高在上市公司中已经比较常见,到2015年末,我国的债务总额的数字已经达到168.48万亿元,其中非金融企业的杠杆率也已近高达156%,远远高于90%的全球警戒水平。我国资本市场已经先后经历过了两次重组浪潮,近几年债务重组在上市公司中的发生也日渐频繁。自2006年债务重组新准则修订以来,新准则与旧准则中对债务重组的定义有着本质的区别。财政部屡次修订《债务重组》准则的行为说明债务重组行为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债务重组之前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会进行债务谈判,一般而言有较高的持续经营价值的公司相比较其他公司更容易获得债权人更大的让步,因此债务重组协议的达成内容以及债权人的让利程度取决于债务人提供的财报信息,那么债务人会不会通过盈余管理行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同的企业产权性质是否对企业的这种盈余管理行为有影响?同时在选择盈余管理行为时,处于不同境遇的公司是会选择向上的盈余管理行为还是向下的盈余管理行为去提高自己在谈判中的话语权呢?本文以2008年-2018年进行债务重组的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文献研究方法与实证检验方法研究上市公司债务重组之前的盈余管理行为,同时考虑了产权性质以及财务状况对债务重组前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本文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梳理了与之相关的文献并阐述了文章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创新点。第二部分是理论基础。这一部分先对盈余管理,债务重组以及财务困境进行概念界定与指标度量,其次对盈余管理行为产生的理论基础契约理论,代理理论与信息不对称理论进行叙述,为后面研究假设的提出及实证结果的分析提供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是提出研究假设。这一部分结合前面的理论基础,验证了债务重组之前的盈余管理行为是否存在,同时考虑了产权性质以及财务状况对其的影响,提出了关于债务重组之前的盈余管理存在与否、产权性质对这种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以及困境与非困境企业债务重组前的盈余管理行为差异这三个假设。第四部分是研究设计。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文章的样本来源、数据选取、变量定义以及模型构建。第五部分是债务重组发生之前的盈余管理行为的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第六部分是稳健性检验。第七部分是结论部分。主要是介绍本文的结论、政策建议、研究不足和展望。通过文献的阅读与归纳,结合对数据的实证检验,本文最终得出以下结论:(1)上市公司在债务重组发生之前存在着盈余管理行为。(2)在产权性质对债务重组之前的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中发现,非国有企业在债务重组之前的盈余管理行为更显著,并未发现国有企业在债务重组之前存在明显的盈余管理行为。(3)陷入困境企业更容易进行债务重组,同时陷入财务困境中的企业在重组之前倾向于进行向下的盈余管理行为,目的是获得债权人更大的让步;非财务困境的企业在重组之前倾向于进行向上的盈余管理行为,目的是避免违约,进而抑制了债务重组的达成。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两点:第一,对于盈余管理与债务重组之间关系的研究,普遍是从债务重组动机出发,对债务重组作为盈余管理的手段进行事后研究的,本文对重组之前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事前的研究并考虑了产权性质与困境状况的影响,拓宽了盈余管理与债务重组之间关系的进一步研究。同时从债务重组这一事件出发研究某一事件的发生对盈余管理的影响,通过样本分组研究发现什么情况下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更显著,丰富了盈余管理影响因素的研究内容。第二,目前与债务重组相关的研究大多数是以财务困境企业为样本的,本文采用的是上市公司样本,同时考虑了困境与非困境企业债务重组之前盈余管理行为方向上的差异,丰富了与非困境企业债务重组相关的研究内容,同时也丰富了债务重组的研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