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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底起商务部正式放开了机电产品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业绩要求。受益于简政放权的政策红利,招标代理机构注册数量呈迅猛增长态势。然而,虽然招投标业务在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是仍然存在各种各样的不当竞争行为,成为滋生腐败的重要场所之一,违法违规行为十分常见。存在部分招标人以及招标代理机构利用专业知识,走合法的程序达到不合法的目的,这给招投标监管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政府作为招投标监管工作的执行主体,由于制度设计的时代特征,以及在具体实行中解决实际问题的滞后性,未能全面精确地达到监管效果,在监管过程中不得不面对多部门的相互推诿、监管不到位、监管缺位等实际问题。本文以广州市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市场为切入点,综合应用文献分析法、分析比较法、案例分析法等对国内外对招投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研究,分析了本地区开展招投标市场快速发展中存在项目投诉率过高的发展现状,在政府监管问题上进行较深入的思考探索,力争查找招投标领域中政府监管中产生监管不到位、部门推诿、监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的原因,提出了通过明晰政府监管的主要职责,推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加强立法建立健全法制体系,进一步推动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快应用信用管理体系,推动创新和完善监管的手段和方法等一系列的举措加强对招投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在国内扩大先进机电设备进口,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大环境下,通过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的政府监管领域的探索,将有助于机电产品招投标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