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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的创新主要依靠技术引进,对企业外部技术的依赖性非常强,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为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在宏观方面,需要通过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投融资环境和创新的保护、激励环境,实现创新以政府主导模式向企业主导模式转移;在微观层面的有效举措就是进一步清晰产权,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改变企业的资本结构,使企业成为真正的经营主体和创新主体。在这个过程中,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国内外的研究虽然涉及到了创新与公司治理的关系,但是仅初步停留在一个表面化的阶段。只有紧密结合中国特殊的创新环境和治理环境,才能够提出促进企业创新的公司治理机制,为我国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本文从公司治理的视角出发,以创新型企业公司治理机制的特征及公司治理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作为切入点,以公司治理理论和企业产权理论等作为理论基础,结合目前中国企业所处的政治、经济、法律等环境,探讨如何提升我国企业创新能力的公司治理机制,并以实证研究的结论为依据,分析创新型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突破了目前从技术、市场、产业组织与专业化分工等要素解释企业创新能力的局限性,将治理机制作为企业创新能力的内生变量,探索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机制。在实证研究中,本文选择了深圳创新指数的样本股作为研究对象,从共性上分析创新型企业决策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以及公司治理机制对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影响等问题,分析所得出的结论更具有可信性。结果表明,成功的创新型企业公司治理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企业集团控制型的公司创新力活跃;专家型董事长为核心的内部人控制机制有利于企业创新;经营者的激励应根据行业的竞争性和企业类型随机制宜。针对我国大多数企业在公司治理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促进企业创新的治理改革对策。在内部治理机制方面,一是建立合理的薪酬福利制度;二是建立科学的创新绩效考核体系;三是实施长期的产权制度激励;四是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监督职能;五是充分发挥监事会和职工的监督职能;六是促进董事会和经营者的科学决策。在外部治理机制方面,一是有效发挥资本市场的服务作用;二是不断强化外部约束机制;三是加强对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