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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服务型政府构建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传统商事登记制度的弊端,并通过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效率、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开展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拓展商事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也对商事主体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能否根据新时期的建设需求及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结合市场经济发展情况,构建高效化、信用化监管及多元主体参与的后续监管模式,决定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成败。本文对三明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后续监管情况进行研究,以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访谈法为主要研究方法,调查三明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内容及后续监管的现状,得出后续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准入与监管信息存在的孤岛化、失真化,不能满足后续监管的需要;后续监管人力不足、专业人才匮乏;后续监管方式转变较慢,数据化和信用化监管水平不高;部门间协作监管效率不高,未形成常态化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后续监管渠道单一,社会化的监管程度低。笔者通过分析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然后根据新公共服务理论和多中心治理理论,在借鉴国内外商事主体监管的成功经验下,提出完善三明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的对策建议。三明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后续监管要注重从监管方式和监管主体两个方面出发,创新后续监管的方式,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和提高运用大数据监管的水平,实现监管方式的信用化、数据化,同时要加强部门协作,鼓励社会参与,构建部门协同监管、多元化监管的格局,并通过加强后续监管信息质量和后续监管队伍建设,为后续监管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