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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新闻业是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美国兴起的新闻实践运动,至今已经历了十几年的发展历程,在社会上产生了不小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后期,它还被西方其他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如澳大利亚等引进;2004年由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首先撰文介绍到国内,迅速在学界和业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国内一些电视新闻栏目甚至借用了其概念,进行着新的新闻实践探索。 公民新闻业的出现并非偶然,它是新闻媒体在面对自身出现的信任危机以及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民主危机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应对方案。概括而言,它是由美国社会中一系列的因素变化所催生的。这些因素变化包括社会环境、媒体环境以及思想基础,后者中既有长期潜存于美国新闻实践中的相关理念,也有20世纪80年代开始兴起的政治哲学思潮。 应该指出的是,公民新闻业是一种媒体实践,而“公民新闻学”则是对它所进行的学理提炼、归纳和概括。后者作为一种全新的新闻理念,对西方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客观新闻学发起了全面的挑战。在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观方面,它主张一种参与者的职业观,而不是客观新闻学所标榜的中立者或旁观者:在新闻媒体的角色和功能方面,它倡导一种参与解决问题的功能,而不是简单的报道或反映问题的功能;在受众观方面,它提倡将受众视作自觉自为并积极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的公民,而非被动的新闻等信息的消费者。 针对公民新闻学的理念,争议一直不断。这些争议尽管有着合理的一面,但同时也犯了简约化的错误,而且,就其所维护的客观新闻学来说,很多地方也并非不可加以反诘。公民新闻学可以看作这种反诘的集中表现。 就上述公民新闻学的三种主要理念来说,公民的受众观应该是其逻辑起点,新闻媒体的公信力的获得、民主政治体制的维护,都与公民密切相关,因此,在公民新闻学中,首要的理念便是新闻媒体将受众看做主动自觉并积极参与的公民。在此基础上,为吸引公民参与政治及公共生活,新闻工作者发明并采用了种种用于公民互动的新方法,并且自身也不可避免地参与到公共生活和社区事务当中。新闻工作者的参与凸显了他们的主观能动作用,从而使得新闻媒体承担参与解决问题的功能有了可能。新闻媒体参与解决问题直指新闻工作的目的和价值层面,因此,它便构成了公民新闻学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