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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9日,是一个在中国计划生育史上值得铭记的一天,因为在这一天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做出决定,中国开始实施夫妇可生养二孩政策。标志着持续了三十多年的“独生子女时代”终结,随之拉开了“多生子女时代”的序幕。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们可以忽视一个群体,那就是响应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号召生育一胎,但当其步入中老年时独生子女由于各种原因而失去生命的人群,我们称之为“失独家庭”。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始实施了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该政策为减轻人口数量激增,缓解人与环境的激烈矛盾,以及促进国家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由于该政策的影响,中国形成了以独生子女家庭为核心的家庭结构。这种结构的出现,面临着巨大的潜在危险,那就是当唯一的子女死亡以后,其父母的养老危机。目前中国的失独家庭规模已超百万,而且还在以每年数万个的数量增长。近年来,失独家庭的权益保障日益得到各个领域的重视,也引起了学术界的探讨。失独父母面对着来自生活中方方面面的困扰,心理、经济、健康等等。法制是一个国家社会进步程度的体现,建立起以国家公权力为强制力保障的法律体系势在必行,以完备的法律制度解决失独家庭面临的各种风险,保障他们的权利。本文分为六部分来探讨失独家庭养老的法律保障。第一部分,绪论。通过对背景以及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研究梳理反映出失独家庭养老法律保障的现实状况,明确研究内容,理清研究思路。第二部分,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依据。界定相关概念,通过对失独家庭等的定义并选取社会保障理论中的马斯洛需求理论及帕累托理论,为本文提供扎实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我国失独家庭的困境及现有法律救济途径的分析。通过分析我国失独家庭的困境进而明确改革的方向,梳理现阶段的法律救助途径明确完善的重点。第四部分,国外失独家庭养老法律保障制度及启示。通过对国外先进的养老保障制度的梳理和分析,为我国失独家庭养老制度的建设提供有益参考。第五部分,失独家庭养老法律保障对策。结合前四个部分的探究,就我国失独家庭的养老保障提出相关建议和相应对策。第六部分,结论。论文的结论与研究趋势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