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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移动文物作为城市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城市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见证,又是前人智慧与创造的凝聚。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对于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以及推进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山西省大同市作为国家首批的24座历史古城之一,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更是星罗云布、种类繁多,同时大同又是国家产业转型地之一,如何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中,协调好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探索出一条以文化发展为核心的经济建设道路,是大同市政府所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的撰写主要源于笔者导师所参加的山西省文物局课题即山西省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立法与执法现状及对策研究。本文以大同市城区不可移动文物为视角,通过采用查阅整理文献资料、实地考察与走访、规范与实证分析的方法,对大同市城区的不可移动文物大量实地走访调研,归纳总结了大同市城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立法与执法的现状,分析了其所存在的问题,并联系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大同市城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调研的时间、方法以及归纳总结了大同市城区不可移动文物遗存概况和保护现状的调研结果。第二部分:通过对调研所获得的数据与收集到的文献资料进行深入分析,首先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相关的法律依据按国家、山西省及大同市三个层面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梳理,接着按不可移动文物分布情况阐述了大同市城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执法现状。第三部分:结合调研所获实例分析了大同市城区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所遇到的具体问题。在立法上突出为不可移动文物权利主体不明确、保护修缮标准限制过于严格、缺乏有效的资金保障制度等。执法中遇到的法律障碍则具体表现为:文物法律保护意识淡薄、文物执法机关缺乏长远规划、文物执法机制不健全、文物保护经费不足、尚未核定的不可移动文物执法力度缺失。第四部分:针对大同市城区不可移动文物法律保护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笔者认为,不可移动文物是非常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对我们发展经济、传承文化都有重要意义。因此,保护、利用和发挥好不可移动文物的研究、文化、旅游和发展功能,是我们应当承担的重要使命。因此,为了实现新时代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目标,必须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和社会作用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运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