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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自从2003年在我国分两批在18个省(区、市)开展试点以来,2009已进入了全面推进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粗”到“细”的过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就以及存在的问题让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认识到“因材施矫”的重要性,并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特点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各地也纷纷结合地域经济文化特点构建独具特色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模式,呈现出了百花齐放、欣欣向荣的局面。然而,在城乡二元化的经济格局下,农村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并未引起足够的关注。对于农村未成年人来说,形势是不容乐观的。一方面是农村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呈现多发性、复杂性的现状。另一方面却是城市司法体系将最需要帮助的农村籍未成年人排除在社区矫正之外。这种变相的司法不公,不但是对司法公正的亵渎,更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本文在考察了本地农村社区矫正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未成年人的特点,分析了现有问题,对农村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模式提出了个人的完善意见。本文第一部分先对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基本理论做了阐述;第二部分通过对比,明确了农村社区的概念,并对农村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为农村社区矫正模式的构建奠定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则阐述了现有农村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模式的现状、问题及原因,以发现问题,为解决问题做准备;第四部分重点对农村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必要性与紧迫性进行了分析;最后一部分则结合农村经济、制度、文化等多方面的特点对现有的矫正模式提出了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