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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是公共管理的核心,是21世纪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而海上搜救公共服务作为国家海上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其服务能力水平的高低与海上人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状况密切相关。随着我国海洋经济的不断发展,涉海人员日益增多,通航环境日益复杂,加上全球气候异常,进一步增加了海上突发事件发生的风险,对我国海上搜救公共服务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因此,对我国海上搜救公共服务能力进行科学地分析和评价,找出其现存的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改进和提升,具有很强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本文以危机管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及政府绩效评估理论为理论基础,采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层次分析法及模糊综合评判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对我国海上搜救公共服务能力进行了模糊综合评判。首先,通过分析我国海上搜救公共服务能力的现状,并借鉴国内外现有海上搜救能力评价相关研究成果,参考多位海上搜救领域内的专家意见和建议,以海上危机事件处理流程为视角,将国家海上搜救公共服务能力划分为监测预警能力、应急响应能力、应急保障能力、基础保障能力和善后处置能力5项亚能力,并据此建立了国家海上搜救公共服务能力二级评价指标体系。其次,通过发放我国海上搜救公共服务能力评价指标权重调查问卷,根据专家打分情况,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再次,采用模糊综合评判法,确定评价指标的隶属函数。最后,将相关的问卷统计结果和数据资料带入相应的隶属函数中,得出评价指标的隶属度向量,并进行多级模糊评判。根据我国海上搜救公共服务能力的模糊综合评判结果及过程,借鉴发达国家在海上搜救方面的先进经验,提出提升我国海上搜救公共服务能力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