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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速,城市规模急剧膨胀,建设用地资源需求激增,而我国人多地少,土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矿区土地粗放低效利用是造成一系列用地矛盾和冲突的关键问题之一,也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运行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根据矿山的全生命周期理论,可知矿山开采到后期必然面临资源枯竭、矿井关闭的局面,届时将会产生大量的工矿废弃地。那么,如何有效地为这些区位交通良好、增值空间大的处于闲置或低效利用的矿区土选择最佳的退出路径,以缓解当前人口膨胀、土地资源紧缺的情况。本文首先通过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了矿区土地退出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并对利益相关者进行界定。基于土地产权理论、土地增值理论对核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进行深入分析,明确指出核心利益相关者产生利益冲突的缘由。其次,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以可持续发展理论、古典新经济学理论和古典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为切入点,将矿区土地退出定义为矿区土地收储和矿区土地改造。并根据调研及对现实相关案例的分析,对矿区土地收储时利益分配方式和矿区土地改造方式分别提出相应建议。再次,结合当前矿区土地退出的实践,针对不同的矿区土地退出路径下原土地使用权人所具备的特性与核心利益相关者的诉求,提出了不同的动态博弈模型的解决方案。对于矿区土地收储,采用Rubinstein讨价还价博弈模型对核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分配比例进行求解;对于矿区土地改造,引入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在对模型进行求解时,通过不同命题的提出,得出不同推论,最后根据上述分析,得出均衡状态下的3种矿区土地改造方式:自行强度挖潜、自行用途改性、土地自行开发等。最后,以晋煤集团古书院矿存量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暨转产项目为例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对古书院矿所具备的内外部资源条件,结合矿区土地退出不同路径的适应情况,提出古书院矿土地退出建议,并通过该途径采用的动态模型进行分析,从而为古书院矿土地选择出最佳退出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