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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文化遗产,又称农业遗产,属于世界遗产的一种,也是“人类智慧和人类杰作的突出样品”,除了一般意义上的农业文化与技术之外,还包括历史悠久、结构合理的传统农业景观和农业生产系统。随着目前全球经济的发展,农业在各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逐步下降,加之现代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广泛应用,传统的农耕技术和文化趋于被替换或消失,农业文化遗产现状不容乐观。为对农业文化遗产进行保护,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于2005年在世界范围内评选出了5个古老的农业系统,作为全球首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的示范区进行保护。保护农业文化遗产,保证其世代永传、持续发展,是农业文化遗产研究的主要任务,而采取何种途径对其进行开发保护是须解决的首要问题。论文基于农业文化遗产价值的突出性,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的重要性和研究的迫切性,进行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模式研究,并以中国首个GIAHS示范点浙江青田县为案例进行了实证研究,旨在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可持续旅游开发提供参考。主要结论如下:1)提出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的涵义。通过剖析保护性开发的概念,引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的涵义。论文指出保护性开发是指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内,为达到更好保护的目的,针对某一地区所具有的特殊自然、社会文化等景观,通过政府、专家及社区等多方参与,以跨学科合作的方式做出的合理开发。保护性开发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2)探讨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模式的途径选择与模式构建。以动态变化为基础,确定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的途径。基于不同的保护性开发阶段,保护性开发采取的形式也有所差异,且不同模式随着时间的推进表现出从共性向个性的过渡,逐步体现保护性开发对象的特色。遗产保护性开发有多种模式,基于多数学者的分析和研究,现阶段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的优化模式之一是将农业文化遗产本身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附属要素作为旅游资源进行开发。3)构建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模式的案例。以青田县“稻鱼共生”为例,在分析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的内外部条件的基础上,构建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模式,包括农业文化遗产生态(自然—人文)旅游开发的核心圈—缓冲圈—过渡圈的“三圈”模式,农业文化遗产文化旅游开发的点线合理搭配—有机结合的“串珠”模式。4)实施了旅游开发经济影响评价。在研究区农业文化遗产文化旅游“串珠”模式的基础上,根据旅游经济收益粗略核算方法进行了旅游开发经济影响评价。结果表明,目前龙现村年旅游理想总收益在78759954 ~ 168976080元之间。2004年,龙现村户籍总人口510人,按旅游收益10%分配于农民,人均旅游经济收入为15443 ~ 33132元,能够满足村民人均期望经济收入超过20000元的愿望。旅游收益能够为遗产持有者农民带来巨大经济收益,使其原意留在遗产地从事传统农业生产活动,保证传统遗产景观和遗产技术得到世代传承,初步揭示了构建恰当旅游开发模式利于农业文化遗产可持续保护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