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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将社会建设纳入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之中,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更为明确地提出,要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从而加快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社区作为城市社会的基本单元和微观领域,聚集和交织着城市中的各类人群和各种利益关系,因此,大力推动和创新社区治理对于促进当代中国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传统的社区管理已经不能适应城市发展和居民的需求,加强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已经迫在眉睫。社区治理的发展不仅可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更为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与实现我国城市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本文通过对社区治理基本理论的阐释,结合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具体做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围绕这些问题探究了问题的成因,同时在梳理并借鉴国内外社区治理模式和经验的基础上,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社区治理提出了合理的对策与建议。 本文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城市社区治理相关概念及理论依据”,主要界定了社区、城市社区和城市社区治理的概念,阐述了新公共管理理论、治理理论和善治理论等城市社区治理的理论基础和依据。第二部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社区治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主要分析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社区治理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其问题主要有:一是服务内容单一,与居民需求还未完全对接;二是社区治理的手段较为滞后;三是网络社工队伍未发挥预期水平;四是社区居民参与程度低;五是非政府组织成长缓慢。第三部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社区治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制约集宁区社区治理发展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没有以居民需求为导向进行社区治理;二是经济发展较为落后;三是社区培训及激励机制不完善;四是参与机制不健全及社会资本缺乏;五是扶持培育非政府组织的相关机制不到位。第四部分:“国内外城市社区治理的经验与启示”,分析并借鉴了国外的政府主导模式、社区自治模式和混合型模式,以及国内上海模式、沈阳模式、江汉模式。第五部分:“完善和推进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社区治理的对策与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社区治理的服务体系;二是增加财政投入力度,拓宽投资渠道;三是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四是完善公民参与制度,加强社区社会资本积累;五是加强非政府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