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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不仅从宏观上明确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内部运动的一般规律、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等,而且传授了观察事物、研究事物的科学方法,以便于探索其所未及的深度。马克思主义甚为博大,它几乎涉及各个领域,包括人类与文明、政治与经济、哲学、民主与法制、民族与人口、文艺与美学、宗教、战争与和平、科学与技术等等。在马克思的著述里,由于种种原因,对现实制度的批判、对不同思想的论战和对理想目标以及达到目标的手段的阐述,往往是一并进行的,所以,虽然未予以独立地阐述,但在宏大的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确实存在着人权思想的理论。在领会马克思人权思想时,也许会产生一些疑惑和误解,因此从道德和逻辑角度把握马克思的人权思想,尤为重要。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无产阶级与劳动人民自我解放的思想武器。
笔者探索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后体悟到,人权是有阶级性的,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社会主义国家下的人权的阶级性目的是为了消除阶级,消灭剥削,最终实现人权的普遍性;人权是历史的,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权从个人权利发展到集体权利,从政治权利发展到经济文化权利;人权是有国家或地区的区域限制的,因为保障人权实现的法律是有国界的,因此也可以说,人权必须以主权的实现为前提。
不少文章都对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和国家赔偿法做了分别的研究,本文创新地将两者相结合,以国际视野下的各主流人权理论为起点,以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为主要论述内容,探析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的科学性与真理性。借鉴我国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的思考与拓展,思索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在社会实践中新发展和新应用。文章通过前言、正文四个部分和结论共六大块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具体如下:
前言:概述了人权思想全球化的时代背景,指出中西方人权思想因本质的矛盾而不可调和,因此无法获得人权的普适性定义。
第一部分:首先概览了西方资产阶级人权的主流理论,概括了包括天赋人权观在内的三种人权理论的代表人物、主要内容和特征。抛砖引玉地导出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并简要叙述了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的源起和发展,为后文详细论述作铺垫。
第二部分:重点探析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首先通过马克思、恩格斯对人权的大量论述,总结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的主要观点,并通过经济、历史、阶级、国家、发展、解放等角度对其主要观点进行分类详细叙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它的发展,故接着介绍我国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的发展和创新,三代领导集体的领袖因其在职期间的社会发展状况不同,主要突出矛盾不同,对人权思想的创新侧重点而不同。最后,笔者以我国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研究学者的研究成果为前提,自己对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进行思考和理解,并得出结论。
第三部分:将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的科学方法论运用于实践。作为人权实现的保障,国家赔偿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该部分承上启下地引出国家赔偿制度。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的发展必然导致国家赔偿制度的设立和不断完善,以人权为指导思想分析国家赔偿制度的赔偿责任范围。
第四部分:基于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探讨我国《国家赔偿法》的不足与完善。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我国《国家赔偿法》正是应保护大众人权的要求而制定和实施的,故该部分基于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从国家赔偿的赔偿范围、赔偿金额、执行程序和监督程序四方面来探讨《国家赔偿法》的不足与完善。
结语:总结性地概括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在我国革命与建设期间所起的指导性作用,我国在人权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尽管我国正在人权建设的道路上不懈努力,但为实现人权的最终目标——自我解放仍需进一步发展与开拓。最后展望我国《国家赔偿法》必将随着人权思想在我国的不断发展而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