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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除引言、结语外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从规范和实践两个层面客观考察了量刑程序规范化改革的试点现状。以Y法院试点经验为中心,结合相关试点文本,文章首先从规范层面上以庭前、庭审、庭后三个诉讼阶段为线,客观描述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提出、被告人量刑辩护权的告知、诉讼参与人参与量刑程序的告知、三种量刑庭审程序的运作、量刑证据规则、量刑评议以及量刑说理等内容。为更加全面地总结试点经验,文章接下来从实践层面分示范庭、普通庭和控辩审三方的认知与评价三个角度,通过案例分析、旁听观摩、数据统计、个别访谈以及问卷调查等方法,实证考察了量刑程序改革的试点现状,为下文论述提供客观的经验基础。第二部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评析了量刑程序规范化改革试点的成效与问题。文章首先肯定了试点改革所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审判质量有所提高,司法公信力有所提升,社会评价良好;二是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量,刑事审判效率没有受到明显影响;三是增加了量刑的公开性,被告方的量刑辩护权得到一定的保障;四是强化了对法官量刑裁量权的监督,有效防止“隐形腐败”;五是增强了法官的量刑意识,提高了法官的司法能力。文章进一步指出,试点改革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实现了量刑公开和公正,但随着改革的深入,越来越多的问题浮出水面。通过对试点经验的剖析,文章认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被害方量刑参与的保障不到位;(2)量刑建议不够规范;(3)量刑辩论不充分,量刑辩护保障不足;(4)量刑庭审程序运作不够科学;(5)量刑证据的取证面临困境,量刑证据规则缺失;(6)量刑论证意识不足,说理不充分。第三部分对量刑程序规范化改革作了进一步前瞻性的探究,首先论证了量刑公正程序控制路径所具有的优越性,然后剖析了改革的制度背景,最后就试点改革提出了六点完善建议。文章认为,相较于实体控制,量刑公正的程序控制路径具有一定的优越性。我们在不断完善量刑公正实体控制的同时,也应当注重程序控制路径,结合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具体实际,通过设置科学、可行的量刑程序规制法官的刑罚裁量权,实现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