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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在我国传统的司法实践中,由于侦查机关在警务模式、侦查理念和社会治理思维中对“小案”存在的偏向性忽视,导致对“小案”资源投入的不合理匮乏。目前“小案”管控不仅存在制度上的弊病,在技术层面也是捉襟见肘,这也致使“小案”破案率一直低下。在新形势下,由于“小案”更加智能、隐蔽、复杂、危害更大,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和诉讼机制的改革也增加了侦查机关取证和结案的难度。为了达到我们设定的社会治理和警务工作目标,打破“小案”破案率畸低的尴尬局面,侦查机关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必须要将信息化充分融入到公安警务和侦查实务中来,依靠行之有效的整体性侦防思维来对“小案”侦查理念和价值目标以及运行结果进行修正,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来确保“小案”社会治理任务得到圆满完成。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司法实践中“小案”管控的现状分析。首先对“小案”概念进行辨析。其次,探究目前侦查机关对“小案”的管控现状。最后,对“小案”的主要特征进行探讨。第二部分是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大背景下,侦破“小案”的意义。一方面,侦破“小案”是执法为民、保障民生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提升打击犯罪整体效能的客观需要。第三部分是探讨在信息化背景下“小案”管控面临的困境。主要包括,信息化背景下“小案”管控面临的多重矛盾障碍,以及信息化背景下“小案”管控面临的技术困境。第四部分是信息化背景下“小案”管控路径探索。主要包括,完善“小案”侦查相关基础性工作,以及信息化背景下“小案”管控的“互联网+警务”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