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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的一大显著特征,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已卷入这一浪潮中,绝大多数的WTO成员已参加一个或多个区域贸易安排,或者有自己的区域一体化战略。当前,全球贸易有一半以上以优于WTO最惠国待遇的条件发生在各种区域集团内部。在WTO多哈回合谈判进展不顺的情况下,很多国家更是将经贸战略重点从WTO转向自贸区。自1995年1月1日《服务总协定》(GATS)的生效,服务贸易正式被纳入多边贸易体制管辖范围。这既是对服务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的回应,又是WTO多成员在乌拉圭回合漫长谈判历程重要阶段性成果。在GATS的“经济一体化”条款中,允许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定国之间提供比非协定国更加优惠的服务贸易开放承诺,因此服务贸易也成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安排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由于服务贸易多边自由化进程受挫,服务贸易区域自由化快速发展。顺应这一趋势,中国近年来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开展服务贸易区域协议的谈判。在这一过程中,如何把握多边与区域路径的关系,如何在区域路径下实现最大可能的贸易得益,如何在区域下把握诸边与双边类型,对中国服务贸易发展与合理开放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从服务贸易自由化区域路径出发,论述中国服务贸易面临的国际形势和挑战,通过探讨服务贸易区域自由化发展的理论基础和动因,定性衡量服务贸易区域自由化给参与国带来的经济效应、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影响,继而通过量化对比中国已参与的区域性服务贸易协定中相关主体的开放程度,总结不同协定的特点,并得出如下结论:区域协定的开放程度普遍高于多边协定;区域安排下服务诸边协定的自由化效应依成员间的紧密关系和环境差异而有所差别;服务贸易双边协定比诸边协定更灵活,开放程度更深,诸边协定比双边协定更有利于服务优势部门的对外扩张发展。中国应充分发挥诸边与双边区域性服务协定各自的优势和特点,灵活地参与服务贸易区域自由化,最大可能获取贸易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