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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能源消耗大国,节能减排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我国“十一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两大约束性指标。电力产业作为重要的基础产业,消耗的能源和排放的污染物所占比例很大,是能否实现节能减排的关键环节。建国后很多年,国家通过价格和产量管制维持计划经济下的生产建设,煤炭价格由政府制定,长期偏低,不能反映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损害成本,错误的引导了我国电力工业燃煤发电机组比例过大,高煤耗低容量机组过多,造成了煤炭资源的浪费。同时,由于燃煤产生的污染治理缺少经济补偿机制,燃煤发电企业是重要的污染源。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节能减排日益受到重视,政府通过对燃煤发电机组安装脱硫设施、上大压小、建设坑口电厂、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等手段大力推进电力行业节能减排。政府一方面使用行政强制性手段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另一方面利用市场化的手段进行经济利益调节,这其中最有效的便是价格政策。政府通过标杆电价政策明确了燃煤发电企业的预期收益,促使企业通过投资低煤耗机组降低生产成本获取利益;通过自备电厂价格政策遏制自备电厂高煤耗高污染小机组的建设,促使现有小机组关停;通过可再生能源价格补贴政策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利益空间,鼓励清洁发电;通过脱硫电价弥补发电企业污染治理的经济投入。通过建立合理的电价体系,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改变电力生产者的行为观念,从而实现追求经济利益与节能减排目标的和谐统一。本文从论述我国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出发,归纳了当前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参考借鉴国外节能减排经验的同时,综合运用公共产品、可持续发展、价格形成等方面的理论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政府要充分利用价格政策的调节和推动作用,进一步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发电,鼓励节能先进的发电技术,进而实现电力生产节能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