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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科创板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作为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创新的试验田,科创板是建立我国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突破口。同时,我国经济正处于从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阶段,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正成为经济增长主要驱动力,科创板所具有的包容性和灵活性有助于为符合国家战略、拥有科技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顺畅的融资渠道,其设立意义十分深远。科创板IPO审核监管权力分配制度关乎发行人上市过程中的首次监管介入,其重要性毋庸置疑。然而,我国资本市场长期采用核准制的发行审核制度,上市审核权和发行审核权集中于中国证监会,注册制下的审核监管权力分配既往经验不足,现有研究也相对较少。本文以科创板IPO审核监管权力分配制度为研究对象,结合科创板的定位及特点,重点探讨发行审核权、上市审核权在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之间的分配、设计与协调实践,以期对科创板IPO审核监管权力分配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有所启示,推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规范化与法治化。围绕上述主题,除绪论和结论外,本文主要包括四章:第一章从我国资本市场的建立沿革出发,对科创板的基本定位进行了研究,并讨论了其内涵、特点和时代定位。本文研究的IPO审核监管权力分配制度建立在科创板之上,因此对科创板证券市场的认识是全文展开讨论的基础;第二章对IPO审核监管权力分配制度的选择展开了讨论。本部分从IPO审核监管权力分配制度的一般理论出发,论证了IPO发行审核制度与审核监管权力分配制度系一组关联但非对应的概念,并对IPO审核监管权力分配制度的四种理论模型进行了分析;第三章在梳理我国IPO审核监管权力分配制度沿革的基础上,对科创板IPO审核监管权力分配制度模式进行了讨论,指出其采用分离模式具有一定必然性;第四章结合科创板IPO的现有制度文件,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实质审查权、中国证监会的形式审查权两方面对科创板IPO审核监管权力分配在实践中可能面临的挑战及其应对策略进行了分析,并对中国证监会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以及科创板IPO事中事后监管配套制度的完善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