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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文明确表示新三板成为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标志着新三板市场扩容至全国。截至2014年4月14日,已有686家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挂牌公司总股本高达232亿股,平均P/E为25.6,总市值已达1300亿元,自新三板市场扩容以来,挂牌企业规模迅速扩张,中国场外市场进入了加速发展时期。合理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能够有助于兼顾信息提供者和信息需求者的利益,有助于新三板发挥价格发现的功能,有助于建立更加通畅的投资退出渠道,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为创新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新三板会计信息披露主要特点为信息披露规则清晰明确,不需要监管者进行实质性判断;信息披露关注企业特有风险;信息披露强调主办券商的责任。我国新三板信息披露的规范主要包括信息披露内容(挂牌前信息披露和持续信息披露)、披露形式、相关责任人、监督机构、惩处措施等内容。新三板会计信息披露规则仍在完善之中,而在实务操作层面存在不规范、不充分和不及时的问题。新三板市场会计信息披露应当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原则,挂牌公司、做市商和监管部门共同推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建设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新三板市场,就信息提供者而言,挂牌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规范程序披露信息;做市商一方面应当履行对挂牌企业信息披露行为的持续督导责任,另一方面应当及时披露挂牌交易信息;作为新三板市场的监管主体,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应当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适度监管。本文主要采用规范性研究方法,采用少量统计数据,旨在探究现阶段我国新三板挂牌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我国新三板市场健康发展。本文主要包括如下内容:第一部分为绪论,从选题背景、意义入手;综述了国内外学者对场外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提出了本文的写作思路和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主要概述我国新三板市场,引申出会计信息披露研究,介绍新三板市场发展历程、基本要素;新三板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新三板分层设计对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影响。第三部分为我国新三板挂牌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以挂牌公司为研究对象,从制度层面和实务层面分析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发现新三板市场会计信息披露存在不规范、不充分和不及时的问题,对相关披露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对信息披露现状进行了思考和分析。第四部分为国外场外市场信息披露情况介绍。通过研究美国、日本、台湾场外市场信息披露,分析国外场外市场信息披露的特点。第五部分为完善我国新三板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从原则和具体措施两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认为扩容后新三板市场会计信息披露应当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原则,挂牌公司、做市商和监管部门应当协力提高新三板市场会计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