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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者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坚实的专业能力,可以通过间接治理和直接治理方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业绩预告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在信息披露规范上的提升,其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公司的治理水平,众多学者研究了机构投资者与公司信息披露之间的关联。2009年上市的创业板市场是我国证券市场的新兴组成部分,低入市门槛和高投资风险使之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深交所2012年出台的通知使创业板公司的年度业绩预告变为强制披露,同时出台的备忘录对业绩预告披露做出了更具体明确的规定。因此本研究选择在创业板市场上对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公司业绩预告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再加入市场化程度检验其是否具有调节作用。本研究得到如下结果: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公司发布的业绩预告越准确也越及时,但没有发现机构投资者对业绩预告乐观倾向的影响;在市场化程度较低组,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业绩预告某些特征之间的关系呈现出一定的显著性,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组,无显著性结果出现;基金既能显著提升业绩预告的准确性也能提高业绩预告披露的及时性,券商却对业绩预告的及时性有不利影响,信托对业绩预告的乐观倾向有显著促进作用。本文认为机构投资者整体的持股比例越高,越能使之积极改善公司的治理水平。政府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大力发扬机构投资者在创业板市场中的积极作用,并对其投资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和引导。机构投资者也应加强自我管理,创业板公司则应为机构投资者参与治理减少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