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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波普尔(1902-1994)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哲学家,“开放社会之父”。他的社会哲学思想寓于他的科学哲学思想之中,既是他前期科学哲学思想的运用,又是他后期科学哲学思想的启蒙,有很大的研究价值。
从作者掌握的资料来看,国内的众多学者认为波普尔的开放社会观只是通过他对封闭社会的批判、对柏拉图、黑格尔、马克思等伟大思想家的反驳来实现的,而对开放社会的建构问题提之甚少。作者认为,事实并非如此。对于开放社会的建构,波普尔尽管没有给出具体的建构方案(因为那是社会学家的工作),但他给出了我们建构开放社会的方法──“渐进的社会工程”思想。对于一个社会哲学家,“开放社会之父”来说,此已足矣。
本文采用“鱼骨图式”的结构,以波普尔的开放社会观为主线,以“渐进的社会工程”思想为辅线,从社会建构的角度来论述波普尔的开放社会观。本文分五章来论述波普尔的开放社会观,第一章为引言,主要论述了本研究的意义和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第二章是开放社会观提出的背景,包括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主体部分为第三章和第四章,第三章是波普尔对开放社会观的论述,他通过批判柏拉图、黑格尔和马克思来论述他的反历史主义历史观,自由观和民主观的。在批判柏拉图时,他提出了“社会工程师”的概念来反驳像柏拉图那样的历史主义者,这就对开放社会的主体──人给出了要求;在反驳黑格尔时,他用“试错法”来克服黑格尔辩证法的不足,提出“试错法”是可以应用于开放社会建构的一种方法;在对马克思提出质疑时,他认为社会的进步不能靠暴力革命,应该把”试错法”应用于社会领域,形成“渐进的社会工程”思想,这种思想是构建开放社会的主要思想。第四章是波普尔对开放社会的建构,指出“渐进的社会工程”不同于乌托邦的社会工程,通过对乌托邦的社会工程的不满衬托出波普尔的“渐进的社会工程”思想,并进一步阐述波普尔开放社会的构建方法──“渐进的社会工程”思想。第五章为波普尔开放社会观的启示。从理论上来看,把波普尔的“批判”和“证伪”引入社会工程方法论,并且用“渐进的社会工程”思想来创新社会工程方法论,为社会工程哲学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撑。从现实应用角度来看,波普尔的开放社会理论对我国的制度建设,“以人为本”思想和“和谐社会”构建等方面都有不可估量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