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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跨国公司产生之日起,关联交易就已像跨国公司的阴影一样挥之不去。规模巨大的关联交易在为全球范围内的资源配置带来效率的同时,也对各个国家的经济主权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税收甚至资产的流失早已成为困扰主权国家的巨大难题。 作为世界经济大家庭中的后来者,中国无论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上还是政府监管的成熟程度上,都无法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提并论,也正因如此,欧美发达国家尚无法完全控制的跨国公司关联交易问题更成为了横亘在我国政府面前的一道天堑。然而,不能因此回避在华跨国公司的关联交易监管,更不能因此拒绝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因为无数的经验教训早已证明,中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封闭国门只能让距离世界发达国家越来越远。因此,面对伴随跨国公司而来的关联交易,只有认清形式,明确危害,而后完善自身的监管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跨国公司的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作用,使跨国公司为我所用,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积极推动力量。 本篇文章主要分为以下四章,在第一章中,本文首先对跨国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概念、理论以及跨国公司实施关联交易的动机进行细致分析,以图达到对跨国公司关联交易本质的把握。在第二章中,本文将对跨国公司关联交易的存在性进行证明。在这一部分中,文章首先通过对两个真实发生于我国境内的具体案例的解析使读者对在华跨国公司关联交易的存在性获得比较直观的了解,在此之后则通过对在华三资企业的亏损状况的解析对我国跨国公司关联交易存在性做出补充的间接证明。在第三章中,笔者将首先对跨国公司实施关联交易的手段进行详细的介绍,而后将重点对我国境内三资企业的关联交易危害进行分析,以此证明我国对跨国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监管的必要性。在文章的第四章,本文还将介绍在控制跨国公司关联交易方面国际主流的监管政策法规,并在对其进行详细解析后与中国当前的监管政策法规进行比较,得出我国政策法规中有待完善的方面,并从监管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两个方面提出完善我国跨国公司关联交易监管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