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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8年起,湖北省委和省政府提出了农村土地经营机制改革创新,以克服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为目的,按照“积极、有序、务实”原则,通过多种样式的土地流转、土地资本化形式,推动土地规模化经营机制创新。该省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发展速度有所加快:形成了多种多样的土地规模化经营形式;在如何搞活农村土地使用、经营方面,形成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产生了一批土地流转、土地资本化的先进典型;在武汉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土地产权交易市场体系;逐步建立土地三权抵押融资政策;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实现资源的资本化。农村土地流转以及资本化对于解决一些深层次的“三农”问题、促进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尤其是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土地权益意义重大。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助于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农地流转及资本化对于构建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机制有着重要意义。虽然当前湖北省土地经营机制创新、土地流转、资本化的发展取得了较明显进展,但我省的土地资本化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很多领域刚刚开始破题,和很多临近的省、市相比,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尤其是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机制或体系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还存在着一系列较为突出的问题和困难: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与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和保障方面存在一系列难题;缺少土地流转与土地资本化所需的统一规范、功能完备的土地交易市场体系;农业土地规模化经营发展相对停滞并存在诸多风险;征地矛盾或冲突是当前侵犯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表现;在农村土地的使用方面,缺乏搞活土地经营、保障村集体和农民土地收益最大化的具体有效办法;土地收益分配不公,缺乏正当合理的有利于农民、村集体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和补偿机制;农户、村集体对土地流转、土地征收、土地权利实现等过程缺少利益博弈的能力和机会;农村土地抵押融资的发展存在许多制约因素,包括法律、技术等因素。推动农地资本化是建立健全的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机制体系必经之路。针对湖北省的实际,我们应当进一步深化农地资本化的机制、拓展其功能,建立较为合理、完善的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机制,特提出以下方面的对策建议:以土地股份合作制为基础,以农村社区(中心村、中心镇)为单位,改革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体系;建立更加完善统一的、以武汉市农交所为核心的、城乡一体化的农地资产交易市场体系;创新农地的规模化经营机制,搞活土地经营使用;建立公平、合理的农村土地收益分配、补偿机制,确保各类经济资源集中输往“三农”领域;积极探索农地征收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实现维护自身土地权益的能力,形成并逐步完善农村土地三权抵押融资担保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