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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是日本侵华战争时期大规模掠夺中国经济资源的四大原料之一。日本对中国盐业资源的掠夺主要是通过在中国沦陷区建立的日资盐业垄断企业而实现的。这些企业主要有,满洲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华中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中华北盐业公司是日本在中国大陆上设立的盐业垄断企业中的最大的一个。本文通过对华北盐业公司的剖析,来诠释日本对中国长芦盐业掠夺的过程。长芦盐区是我国七大海盐区之一,据清末民初的统计,每年产盐量占全国产盐量的12%左右。长芦盐具有产量大、制盐成本低、纯度高的优点,这些优点让盐业资源缺乏的日本对长芦盐垂涎三尺。1903年,日本就开始收集长芦盐业的经济情报,不过,当时盐是专卖品,对外出口更是严格限制,日本只好从北非、泰国、西班牙等地进口。华北事变后,日本就迫不及待地将掠夺的芦盐运往日本。1939年华北盐业公司成立之后就代理日本专卖局进口芦区盐场的盐,独占芦盐对日输出权。华北盐业公司通过各项措施增加芦盐产量,对日输出长芦盐总计3194755吨,占日本1937-1945年从沦陷区各盐场进口盐总数量的30%以上。华北盐业公司对日输入盐所占数量之大,地位之重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它被日本内阁兴亚院视为掠夺中国海盐最有力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