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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产业集群愈发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产业集群在当地及国家的经济发展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例如,美国硅谷电子产业集群、印度班加罗尔信息产业集群等高科技产业群集,还有“第三意大利”中小企业集群、加利福尼亚葡萄酒产业集群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以及我国中关村电子产业集群、广东东莞信息制造产业集群和浙江中小企业集群等。产业集群作为一种特殊的产业组织形式,其本质在于产业内部的相关性,即关联性很强的各行业通过专业分工协作,共同发展以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这种高效的产业组织形式不仅有利于降低产业发展成本,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率和竞争优势,还可以通过优化产业布局,加速人才、技术等资源的合理流动与配置,有效破解土地、资源及环境等瓶颈制约,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实践表明,企业合作营销有助于凸显并强化集群的集聚效应和竞争优势。无论是高科技产业集群还是传统产业集群,集群企业间的合作营销在带动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增强区域竞争力上都取得了很大成功。而这种强大的竞争力使得地方政府在追求政绩与谋求地区发展的共同刺激下,纷纷提出各自的本地区的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与政策。然而,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关于政府在产业集群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一直存在一些有争议的观点。有人认为,产业集群完全是由市场自发形成的,政府不应过多干预;还有人认为,政府应当遵循集群发展的内在规律,积极推进产业集群快速而健康地发展。其实,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始于英国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就已经重新明确了政府与市场的博弈关系。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肯定了政府和市场在经济舞台上不可或缺的地位,政府干预经济与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是实现经济增长与推进社会发展的两种重要而有效的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相互制约,共同存在。这一点同时在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改革实践中得到了证实。当前全球各国政府在应对世界金融危机的举措也非常有力地证实了这一点。产业集群政府行为的理论基础就在于弥补市场失灵和制度失效,然而,政府的介入也会有失灵的时候,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在发展本地区的产业集群战略中,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的情况并不少见,其结果是阻碍了本地区产业的良性发展。因此,地方政府在产业集群这一特定领域,尤其是在推动集群企业合作营销方面究竟如何发挥作用,成为地方政府在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中要解决的重要课题。另外,不同行业背景下,政府行为作用有无差异或差异如何,这一问题也随着地方政府得更广泛地介入到产业集群领域而显得更为迫切。本文首先对产业集群、集群企业合作营销以及政府行为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探讨了集群合作营销的模式、内容以及政府行为的必要性、行为类型等方面内容,进而从理论上界定本文所探讨的政府行为作用和企业间合作营销的要素。本文基于营销的经典理论及集群这一特殊经济组织的特点,将企业间的合作营销要素涵盖为传统的产品、价格、渠道、促销合作及信息交流方面,而将政府的行为划分为要素支持、市场支持、政策支持三个方面,这些行为为企业间的合作营销提供了多方面的支撑作用,从而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其次,通过问卷调查和数据收集,对比分析了传统产业集群和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中政府行为对集群内企业间合作营销的影响,论证结果表明,政府的要素支持、市场支持和政策支持行为都促进了集群企业间的合作营销,且不同的行业背景下,政府的行为作用有所差异。再次,本文分别以实地调研中的海宁皮革产业集群和东莞电子产业集群为例,分析了我国传统产业集群和高新技术集群中政府行为对企业间合作营销的影响。最后,结合实证分析和个案分析的结论,提出了传统产业集群和高新技术集群中,政府行为促进产业集群企业合作的营销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