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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所有权是一种新兴权利,是房产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拥有的对小区公共产品的所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小区所有权的流动性使其行使面临着难题。一方面,业主处于流动中,对小区未来并不关注,投资并管理小区的未来收益对业主缺少吸引力,行使权利的动力不足,并且业主众多也造成了集体行动难题;另一方面,小区公共产品处于动态变化中,公共产品自身的提供难题发挥作用也导致权利行使面临障碍。那么,如何高质量地共同行使小区所有权?现有研究,认为应该加强立法,寄希望于物业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出台来解决问题。强调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业主自治制度;由业主联合起来共同管理小区,避免小区共有财产的“搭便车”外部性问题。本文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当前小区所有权共同行使问题,对小区产权以及相应的物业管理问题进行产权经济学分析。阐述了当前我国在小区所有权共同行使已经相应的物业管理方面所产生的问题,同时介绍了国外先进的小区所有权行使的制度经验,使用产权经济学、集体行动逻辑、权利行使成本—收益分析等工具对小区所有权进行理论分析,深入分析了业主在行使小区所有权时面临的种种障碍。基本结论是:业主委员会模式和物业管理模式是突破小区所有权共同行使难题的两个基本选择。但中国现在选择了一个中间道路,即“业主+物业管理”模式,该模式要求的条件更为丰富、构建的制度更为复杂性。并且我国现阶段,居民普遍缺乏公共意识,业主委员会难以到位,反而使物业管理公司牺牲、侵占业主权益成为突出问题。因此,对现阶段的中国来说,严格管制的物业管理模式是更好的制度选择。然后,在此基础上,逐渐向业主委员会模式过渡。根据上述判断,本文给出了提高业主自治有效性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两个方面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