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由《合同法》司法解释三引发的思考

来源 :山东科技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eishengg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无权处分制度这一“民法的精灵”困扰了学界和司法界多年,至今仍未能形成通说,特别是在合同法司法解释三颁布之后,学界对无权处分制度又有了更大的争议,尤其是合同法司法解释三第3条如何与《合同法》第51条衔接的问题,学界众说纷纭,无效说逐渐式微,有效说日渐兴起为人们所关注,当然也不乏主流学者对效力待定说的修正与完善。其实所谓的无权处分是指,处分人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对标的物实施处分行为。要理解这一概念,就必须理清其核心部分,即何为“处分”?“处分”一词究竟有多少含义?在无权处分这一语境下,“处分”一词的内涵究竟如何?另外,该制度还涉及权利人与出让人、权利人与受让人、出让人与受让人间的法律关系,当中的核心系无权处分与无权处分合同关系问题,由此引申出无权处分及其合同效力的问题。于本文中,笔者立足于我国的债权形式主义模式,论述无权处分制度的相关问题。并指出合同法司法解释三第3条对我国当前司法实务的意义及问题之所在,特别是与《合同法》第51条文义的不相符,故结合《物权法》第15条,关于无权处分合同效力作出折中认定,即若受让人善意,无权处分合同有效;若受让人恶意,无权处分合同无效,并通过对各方利益之考量,完善以上论证过程,并就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引申讨论善意取得制度。
其他文献
该文从挂篮荷载计算、施工流程、支座及临时固结施工、挂篮安装及试验、合拢段施工、模板制作安装、钢筋安装、混凝土的浇筑及养生、测量监控等方面人手,介绍了S226海滨大桥
自清末变法以来,我国的有志之士在救亡图存的道路上艰难的探索着,历经了重大挫折,可以说我国已经经历了百年的宪政建设历程,但是到目前为止仍处于宪政建设探索阶段,根本没有建成宪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域经济发展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和状况。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的重点都在城市,城市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法治秩序是一个现代化国家的基本架构。国家的现代化首先是人的现代化,成熟的公民文化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国家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尺。
学位
<正>近年来,山东省新泰市纪委、监察局针对易引发群众信访的农村财务管理不严、村级资产资源管理不善和基层干部作风不实等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改革管理体制、强化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