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战国楚简儒家文献是战国时代精神的产物,与传世儒家文献及其传统儒家思想相比,战国楚简儒家文献在哲学、艺术、政治、伦理、天道天命等方面,都有独特的思想内涵。战国楚简儒家思想,在哲学上以“心性论”和“性情说”为中心。竹书论“性”,以自然人性论为主,但也有一些论述显示了道德人性论的端绪。楚简认为,“性自命出”揭示了人性的来源;“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用心各异,教使然也”,既指出了人性的同一性,又肯定了人性之可移及其教化在人性生成中的重要作用。楚简论“心”之属性,有道德之心、认知之心、心理之心之不同。在身心关系上,既肯定了身心的统一性,又强调了二者的差异,突出心的作用;在心与性的关系上,提出“心取性出”,强调心在人性由内而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心性修养方面,楚简提出了“心有定志”、“存心”、“养心”、“养性命之正”、“为一”、“慎独”以及礼乐之教的心性修养理论。楚简以“信”来规定“情”的内在特质,提出“道始于情,情生于性”的命题,充分肯定了“情”在儒家心性学说中的重要作用,与后世儒家(从汉儒到理学)“性善情恶”观念完全不同。受战国时期“心性论”和“性情论”哲学思潮的影响,楚简儒家文献在艺术思想上,也表现了与后世儒家文艺观显著的不同。《孔子诗论》是战国时期南方楚国成就最高的《诗》学著作,《诗论》以其丰富的《诗》学思想,奠定了在中国《诗》学史上的独特地位。无论其说《诗》方法,还是其《诗》学理论,都直接影响了汉代、乃至其后的《诗》学发展。竹书从“断章取义”发展到探求本义,实现了说《诗》方式的重大转变;从《诗》乐分途到概括类旨,完成了把《诗三百》作为独立研究对象之转变;以情说《诗》,强调《诗三百》中的情感因素,则实现了《诗》学理论的一次创新与突破,与传统《诗》学所强调的“发乎情,止乎礼义”的《诗》学观明显不同。自此,《诗三百》的文学性开始显露出来。在艺术审美方面,竹书崇尚真性真情,强调艺术对真情的抒发,强调对感情的抒发要淋漓尽致,与传统儒学所强调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中和之美大不相同。楚简论乐,将音乐的产生与人的情感联系起来,将礼与乐结合在一起(更强调和偏爱乐),强调音乐在社会教化与个人修心养性、进善成德等方面的作用。楚简“亡声之乐”的论述,强调了音乐形而上的思想,这在传统儒家音乐思想中也十分鲜见。战国楚简儒家思想在政治上,倡言禅让,主张贤人政治。竹书肯定了禅让在历史上的存在以及禅让的必要性,探讨了禅让制“天”的依据和“利民”、“利天下”的理论旨归,并且与儒家具体的道德纲目“仁”、“义”、“圣”联系起来,使禅让具有了道德的意义。于为君之道,楚简提出了“忠信之道”的思想观念。竹书所说的“忠信”不是对民众与臣属的道德要求,而是立足于民众,对统治者、甚至是最高统治者的一种要求,与传统儒家“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的思想观念完全不同。于为臣之道,楚简提出了“恒称其君之恶者,可谓忠臣”的臣道思想,表现了战国时期士人的主体性与抗议精神,与汉代以后“不言君亲之恶”、“君为臣纲”的臣道思想大相径庭。在治国方略上,楚简儒家文献主张德治思想。竹书对统治者提出了“求之于己”、“正其身”、“慎言”的修身思想,把教民与使民作为德治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在人伦道德方面,竹书以“亲亲”为原则,提出了“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为昆弟绝妻,不为妻绝昆弟。为宗族杀朋友,不为朋友杀宗族”的重视血缘亲情的道德思想。在“爱亲”与“尊贤”、人伦道德与社会道德发生矛盾时,竹书提出了“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斩恩”的解决方法,显示了战国时期儒家学者的独特智慧。关于天命、天道,楚简提出了“天人有分”的基本思想,既是对孔子“知命”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又是战国时代精神的反映,开启了孟子“性命之辨”和荀子“天人之分”之思想。楚简把天命、天道与人伦、人道联系起来,既为儒家人伦道德找到了形而上的天命依据和形成根源,同时也使高高在上的天命、天道落实到具体的人间伦常。对于鬼神祭祀,楚简既重视祭祀和祭祀之礼,又更加强调人事的重要。这既有南楚民族“信巫鬼,重淫祀”思想的影响,又是战国时期儒家后学“以鬼神祭祀为教”思想的显现。总之,战国楚简儒家文献蕴涵了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涵,其思想的独特性,在传世文献中甚为鲜见,在中国思想史、学术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