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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从八个方面提出了改革现有行政体制的战略部署,行政层级改革位列其中,这是保证行政权力顺利运转的必要条件。要优化行政层级,除了要优化行政区划设置,还要继续在具备条件的地方试行省直管县体制。推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有助于减少行政层级、提高行政效率、壮大县域经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在试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纵观学术界对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研究,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概念混淆问题。在各省探索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实践中,为保证稳步推进,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财政省直管”、“强县扩权”、“扩权强县”的有益探索,可以说这些探索为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浙江省和海南省是推行省直管县体制比较成功的省份。这二省的长期实践,为其他省份开展改革提供了很多经验,但也不得不面临一些由于管理幅度增大省级政府治理难度增大、责任与权力不对等、与现行体制不配套等共性问题。河北省的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有其特殊之处。2013年5月,省委省政府确定定州、辛集为河北省首批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赋予定州、辛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2015年4月,省委省政府决定扩大试点范围,新增迁安、宁晋、涿州、怀来、平泉、任丘、景县、魏县为扩大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县。按照扩大试点的总体部署要求,2015年4月1日试点县按新体制入轨试运行,10月1日实现正式运行。遗憾的是,在试运行半年后,河北省委省政府做出重新调整,新增的8个县不再开展试点工作,重新划归所在地级市管理。河北省在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探索中,探索出了结合本省实际的改革模式、壮大了县域经济、提高了行政效率、优化生产力布局、推进城镇化进程、推动了城乡统筹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除了全国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外,还表现在欠缺长远规划、支持力度不大、市县配合不到位等方面。究其原因,既有省级政府财政实力和管理能力存在不足、政策不配套,又不能忽略市级阻力、县级主动作为能力欠缺的客观事实。立足河北省省情,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宝贵机遇,河北省的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应该坚持持续适时推进,同时应该继续支持地级市的发展,调整行政区划,确立“省直管县+大都市区”为特征的行政区划改革目标。具体到省直管县的发展上,既要加大对其的支持力度,包括县域经济提质增效、鼓励万众创新、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土地指标等要素的保障、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等,还要完善综合配套措施,包括鼓励和支持垂直管理部门支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完善体制改革和畅通干部选拔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