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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遗址景区作为文化属性浓厚的旅游景点,越来越受到广大游客的青睐。大遗址旅游开发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践行了总书记提出的“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活起来”的理念,有利于遗址资源的活化与保护。大遗址作为特殊的旅游景区,其具象文物景观中的内在意义不言而喻,因而其旅游吸引力结构必然不同一般。本文从建构主义的视角来研究大遗址旅游吸引物,结合符号学相关理论,认为其不仅是一种客观实在,更是一种社会建构的符号,承载着某种社会理想与价值。游客的游后UGC作为重要的旅游话语,可以看做是游客对吸引物的理解与建构。遂以殷墟为案例,从各大旅游网站收集评论与游记,借助ROST、UCINET等软件进行内容分析。其中,“解说”一词在度数中心度一般的情况下(第20位),中间中心度高居第4位,说明其有很强的“连接”属性,结合凝聚子群结果和符号学相关理论,以及大遗址的“高语境”特性,笔者提出了殷墟旅游吸引物的三层次结构模型:客观实在的具象层(即“能指”)、内涵符号的核心层(即“所指”)和以“解说系统”为核心的搭建“桥梁”的中间层。由此得出大遗址旅游吸引物的一般共性:作为一种特殊的吸引物符号,其在传统的符号建构视角下的“能指”(具象旅游景观)和“所指”(内涵社会意义)的基础上,还需以解说系统为核心的中间层作为二者的“桥梁”,也就是说,其并非社会建构传统意义上的二元结构,而是一个“内—中—外”三层次的复合体。此外,笔者从“主位”(游客)角度切入,提出了基于UGC的大遗址旅游吸引物建构模型,完整地论述了建构主体(游客)在多方隐蔽建构因素影响下的建构过程:在社会理想与价值大背景下,供给者借助社会媒介和市场营销手段,将客观的大遗址“呈现”为承载某种意义的吸引力符号,通过以社会媒介为载体的游前信息影响着生活在大环境里的游客对大遗址的认识,再加上现场解说影响下的旅游体验和解构,最终形成了游客自身的建构,进而成为后续游客的游前信息并影响其建构,使大遗址被不断地更新建构,同时也在丰富着社会理想与价值。由此,基于UGC的大遗址旅游吸引物建构看似是游客自身的建构,实则是在游客作为显性建构主体的同时,还蕴含着多方的“隐蔽建构者”,并且皆处于宏观背景的影响下。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针对大遗址旅游景区开发的三点建议:广泛宣传,塑造鲜明品牌形象(核心层);优化解说,完善景区综合服务(中间层);注重体验,创新旅游产品开发(具象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