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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转型升级阶段的重要战略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目前我国国内地方市场分割问题仍未根除,在一些地区和行业,还比较严重。市场分割导致的经济损失约为GNP的2.5%(Harberger,1959)。因此,消除市场分割,建设统一的大市场,是释放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增长的新动力。随着新一轮区域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原经济区、成渝经济区等区域的发展势头强劲,这使得山东的区域经济发展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另外,山东省作为东部沿海的经济强省,经济发展却呈现出封闭特征,不仅与周边省份间存在市场分割,而且省内市场间也存在较大的分割。因此,亟需加强山东与周边省份(为表述方便,简称“山东经济圈”)的经济一体化发展,这样既可以提高山东及周边省份的整体利益,又可以使该区域成为我国区域发展战略中的一个新的增长极,助力我国经济的内涵式发展。行政区划下的地方利益保护以及地方政府对经济发展的过度介入是造成市场分割的重要原因。例如,山东(及其他省份)的一些优惠本地企业、歧视外地企业的税收政策和地方性法规等使得山东的生产性投入具有一定的封闭性,这也加剧了山东与省外市场的分割。因此,只有打破地方保护,反对垄断和不公平竞争,加强政策机制建设,才能推动山东经济圈的一体化发展。所以,本文对山东经济圈经济一体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以期对我国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发展提供一些新的理念和策略。第一,考察经济圈的一体化特征。本文以最优货币区理论为基础,采用“冰川运输成本”模型以及面板协整等方法,测度了商品、金融和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程度以及生产一体化水平。结果发现,首先,各市场的一体化程度较低(但一体化水平在逐步提高),并且要素市场的一体化程度要低于商品市场。其次,经济圈中各子区域的一体化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异,如山东全省的商品市场一体化水平要低于长三角和京津冀。再次,各地区市场间存在分割,以山东为例,山东不仅与省外市场存在分割,而且省内的东部沿海地区(以青岛为重心)与中西部内陆地区(以济南为重心)之间也存在分割。第二,识别阻碍市场竞争和经济一体化的规制壁垒。导致市场分割的主要原因是制度瓶颈。于是,本文首先评估了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制度环境。结果表明,经济圈中的市场规制负担较重,尤其是非制造业部门。同时企业营商环境和贸易便利化水平也亟待改善。并且,就这三方面的发展水平而言,山东经济圈中各省份之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基本上,江苏、浙江、山东等东部沿海省份明显好于中西部内陆省份。这意味着经济圈内各省份之间存在着较大的规制壁垒。因此,本文接下来对阻碍市场竞争和一体化发展的规制壁垒进行了识别和分析。规制壁垒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行政区划壁垒。这是首要的制度障碍,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保护主义政策,其中以地区间的行政垄断行为为主,如地区间关税、地方性法规等。(2)行政体制性障碍。这方面障碍主要以政府对经济管理的主要手段——行政审批为主,突出的表现是政府的行政审批制度不够高效,审批手续繁琐复杂,既浪费了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又提高了企业的服从成本。(3)区域间协调障碍。主要表现是各地区对同一经济活动的规制上存在不一致或者重复规制的情况。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一些部门或企业为应对不断深化的经济体制改革,将一些规制壁垒掩盖的越来越隐蔽,并且以表面上利于公众利益的形式存在,此类障碍尤其需要深入研究并加以清除。第三,构建鼓励竞争、统一高效的市场规制改革模式。在综合考察各市场一体化特征、规制水平和制度环境的基础上,本文设计了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制改革领域,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改革理念和实施战略,包括统一市场规制,建立竞争性规制和加强能力建设三方面。在推动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最核心的是所有规制政策、规制机制和规制工具都要纳入法律框架,法治是确保统一市场建设能够最终取得实效的最关键要素。总之,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各地优势,同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政府规制、管理等多学科的思想和策略,才能更好地协调各地发展,最终实现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