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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当今世界制约可持续发展最为重要的问题。丽水市地处浙西南山区,为浙闽六大水系的源头,呈“九山半水半分田”的自然格局,2005年被国家环保总局正式批准为“全国生态示范区”。生态环境建设对该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本文在调查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分析,重点研究了丽水市生态环境的现状及发展态势。研究表明,该地区生态环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地形地貌复杂;(2)耕地总量少,生产力低;(3)水土流失状况有明显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4)森林覆盖率上升,但质量下降;(5)地表水资源丰富,水质达Ⅰ—Ⅱ类,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水已成为水资源污染的重要来源;(6)生物资源相当丰富;(7)农药、化肥使用量的增幅有所控制;(8)地质灾害是浙江省最为严重地区。 通过对研究区域生态环境特征的综合分析,对丽水市生态环境进行了区划。可划分为三大类型区,即:[1]东部中低山生态环境治理区。包括莲都区、青田、缙云三个县(区);[2]中部中低山丘陵生态环境建设区。包括松阳、云和、景宁三县;[3]西部中山生态环境保护区。范围包括龙泉、庆元、遂昌三个县市。 根据当地的生态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新要求,重点建设六个生态区:[1]自然生态保护区。在加强保护和建设的基础上,大力开发生态旅游。[2]水系源头敏感区。重点搞好小流域的综合治理。[3]河谷丘陵脆弱区。构建农林复合生态系统,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林业。[4]重点水面保护区。发展生态淡水养殖业。[5]生态严重退化区。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并举尽快恢复植被。[6]过度开发区。以人口与生态环境协调共生的理论为指导,调整经济结构。 从调查和综合分析的结果出发,提出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对策,主要有:[1]加强法制建设;[2]加强领导,强化宣传教育;[3]尽快制定出科学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规划;[4]加大专项经费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和生态系统的恢复;[5]应用高新技术改善生态环境;[6]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保证区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