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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是人类生存的基础。享有适宜的住房是人的基本权利,但是人人都有自己的房子,这也是不现实的。尤其近几年随着房价的飙涨,民众的房屋购买力更是大大减弱,导致房屋租赁市场的升温,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到租房市场。由于出租房源不足,租房需求扩大,及不良中介机构的参与等因素使得各地房屋租金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房屋租赁市场呈现出“收入不涨,房价不跌,租金暴涨”的局面。住房具有的特殊性为对私人间的房屋交易行为进行规制提供了合理性,但是是否有必要采取类似于“房价限购令”,对现今不断上涨的房租进行行政干预即实行房租管制措施成为当前的一个重要议题。纵观世界,当前多个国家都在实行房租管制制度。房租管制制度在德国也具有很长时间,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进行着调整。房租管制制度在我国也并非新鲜事物,早在民国时期该制度就被当时政府采取过,后来随着公有化运动被废止,因此,我国当前还没有房租管制的相关规定,但是近期因为房租的持续上涨状况严重,民众要求控制房租继续上涨的呼声越来越大,我国的立法机关及各地的政府部门有采取房租管制措施的趋势。该文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对于房租管制制度在中国和德国的不同发展历程进行对比,详细解析德国的房租管制体系,进而探讨我国面对当前飙涨的房租是否有必要重新制定法律对房租进行规制。本文除了引言和结论外还通过三个部分来论述中德房租管制制度,主要采取中德法律对比的方式,分析中德两国房屋租金管制制度。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房租管制制度在中国及德国的历史发展进程及当前的最新状况,并对房租租金管制制度的产生的社会背景进行比较。第二部分主要探讨中德房屋租金管制制度的具体内容。该部分作为本文的主体部分,具体比较了中德房租管制制度,具体的从中德房租管制的适用对象,具体的租金增长限制,收回房屋的限制及增长房租需要经过的程序这几个方面进行比较,并通过真实的案例对比中德两国在对待房租租金增长问题上的不同。第三部分主要分析租管制制度的宪法基础和理论基础,并介绍了实行房租管制制度后对房屋承租人、出租人及房屋租赁市场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而探讨我国是否有必要进一步具体规定租金管制制度。通过中德房租管制制度的比较,我们应该意识到,中国当前的社会经济情况不同于德国,面对中国日益上涨的房屋租金问题,我们应该立足于中国的实际情况,在借鉴德国先进经验的同时,建立在中国切实可行的遏制租金上涨的政策,试图寻找一方面既能够更好的控制房租价格另一方面又不会妨碍市场经济的措施。笔者希望通过本文,可以引起学界对于中国当前房屋租金上涨问题的关注,立法机关及各地方政府在制定法律法规解决房租租金上涨问题时,应当从长远利益出发,不要盲目搬抄国外的制度,应该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尽量减少政府的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