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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任重而道远。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严重的环境污染源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已经成为资源、能源的主要消耗者和环境问题的主要制造者,应当承担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其中重污染行业的企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尤为严重,因此有必要对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环保投资情况进行研究。由于企业进行环保投资在短期内会影响经济效益的实现,大多数企业并不愿意主动推进环保投资和环境污染治理工作,需要政府施加一定的监管压力,环境规制对企业环保投资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而企业的环保投资是由管理层制定环境战略、方针来贯彻执行的,代理成本的存在是否会削弱环境规制对企业环保投资的促进作用呢?因此,将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环境规制对企业环保投资的影响,并探求代理成本是否在环境规制对企业环保投资作用的过程中起调节作用是很有必要的,有助于促进政府环保政策的优化配置,有助于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的改善,内外部共同发力促使作为环保微观主体的企业加大环保投资规模。本文以合法性理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进行理论分析后提出相应的研究假设并构建了模型。本文以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共获取2015-2017三年间1035家公司样本数据,利用SPSS23.0统计软件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性分析和线性回归分析,并据此得出本文的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本文的研究结论如下:环境规制对企业环保投资具有促进作用。政府颁布的环保法律法规对约束企业环境污染行为、扩大企业环保投资规模具有显著的作用,上述关系在国有控股企业样本中更为显著。代理成本会削弱环境规制对企业环保投资的促进作用。研究发现在国有控股企业中代理成本的调节作用并不显著,而在非国有控股企业中非常显著。本文为了促进重污染企业进行更多的环保投资,建议在政府层面上应继续严格执法、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引导企业成为环保投资主体,在企业层面上要建立起内部环保投资制度,形成企业自上而下的绿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