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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作为一种金融创新自上个世纪中期孕育成形以来,对世界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以其特殊、灵活的融资方式,将资本与技术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对现代经济的进步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 我国的风险投资行业早在1985年就已经起步,经过了近20年来的发展,风险资本市场已经初步形成,有力的促进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但是在目前阶段,我国风险资本市场却面临着有效需求不足、资本供给效率不高、投资环境存在障碍等诸多问题,对其健康发展形成了严重的制约。 针对上述状况,本文试图将现代公共管理理论运用到风险投资行业的管理之中,探讨造成这些问题的症结,进而探询政府应如何构建符合我国现阶段风险投资行业发展要求的管理模式,以支持和引导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 通过实证研究、规范研究与比较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 1、风险投资的双重代理成本、信息不对称和显著的“溢出”效应等内在的特殊性是造成风险资本市场“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因此,需要政府予以有效的管理与引导。 2、风险资本市场对投融资主体的需求是风险资本市场发展的最根本的需求。 3、我国风险资本市场正处于从起步阶段到初创阶段的过渡时期,风险资本市场根本需求的演变是推动政府对风险投资行业管理模式由政府主导型向间接导向型转变的根本原因。 4、在现阶段,虽然政府对风险投资行业的管理模式正在向间接导向型管理模式转变,但是在实践中,政府的角色转变落后,存在着过多的直接参与行为,因此不能够根据风险资本市场发展根本需求的演变解决公共需求与政府供给的供求矛盾。 政策建议: 针对我国风险资本市场发展对政府管理模式转变所产生的内在要求,需要政府加速职能转变,由原先的直接参与者转变为市场的促进者,将构建符合风险投资发展要求的组织形式、市场体系与环境,克服风险投资的市场失灵,培育风险投资投融资主体作为建立符合我国风险投资发展需要的管理模式的基础和出发点,引导与扶持风险投资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