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信托制度自引入我国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之后,不仅激发了土地流转市场的活力,也使信托法律制度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领域得到广泛地运用。由于信托机构提供金融支持以集中土地,而农业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更加专业,因此,相对于其他流转方式而言,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更有利于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经营。而对于农民而言,土地信托不仅能提高收入、保障土地权益,甚至能提供就业机会。但从十余年的发展来看,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依然面临很多问题,特别是在法律方面存在诸多困境。本文以“周浦花海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项目为切入点,通过对该项目的法律评析,进而全面分析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所面临的法律困境,并针对这些法律困境提出相应的对策,期冀从法律层面完善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制度。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周浦花海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项目及其法律评析。该部分介绍了“周浦花海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项目的设立背景,并具体分析了这一项目各参与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而从法律的角度解析了该项目的优势与局限,以引申出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所普遍面临的法律困境。第二部分是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制度的法律困境。该部分从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性出发,剖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信托时面临错综复杂的权属关系,以及由此导致一系列问题。接着,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市场化的角度,阐释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法律上仍未去“成员化”的现状,以及市场机制与基层政府或自治组织协同运作程度不够的困境。最后,该部分分析了我国信托法律的历史局限性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带来的法律困境。第三部分是域外土地信托法律制度的考察与借鉴。该部分从法律关系和基本模式两个维度论述了美国和日本的土地信托法律制度,然后立足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的实际情况,分析两国土地信托法律制度及成功经验对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的借鉴意义。第四部分是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制度的法律完善。该部分首先建议将“三权分置”理念贯彻到立法中,从而解决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关系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接着论述了要处理好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的市场化与基层政府或自治组织适度参与之间的关系。最后,该部分阐释了从信托合同、信托登记等方面突破我国信托法律的历史局限性,从法律层面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