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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合作,或区域经济一体化,不仅是全球趋势,也是中国各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适应抉择。自改革开放以来,行政与经济分权,地方政府开始具有独立的地位与利益,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提高,成为地区利益主体,地方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展开竞争与合作,为地区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地方政府竞争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起着较大的推动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区域合作逐步加强,合作范围、内容、规模增大,众多区域经济合作组织陆续成立,但是一方面,区域合作停留在表层,区域协调政策难以施行,大量区域合作有名无实,进展艰难;另一方面,在实现区域合作或区域一体化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竞争失效伴随始终。究其原因,由于财政分权改革以来,地方政府利益过分强化,地方政府成为地区利益主体,而针对财政分权改革的制度供给不足,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职权划分不清,对地方政府行为及利益机制缺乏法律法规上的规范,地方政府易于出现机会主义行为,目标短视,及行政手段的任意使用等。地方政府竞争更多表现为恶性竞争、重复投资、地方保护,不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同时,在我国“晋升竞标赛”的政绩考核制度下,地方官员不仅追求辖区经济利益,还追求其政治利益,官员晋升博弈的逻辑影响了各地区的经济发展过程。地方政府追求的利益与辖区居民及市场主体的利益发生偏离,区域合作事实上成为一场零和博弈,陷入困境。反过来,区域经济的发展也会影响地方政府行为方式与手段,通过加强区域经济的协调与合作,健全利益分享与补偿,对地方政府发生竞争行为的自然倾向进行抑制,从而更加巩固区域合作。区域合作困境有其深层的制度根源,本文通过对区域合作困境与地方政府竞争失效关系的研究,寻找到地方政府利益导向这一角度,探索地方政府竞争失效的制度原因,及区域合作困境的制度根源。最后提出促进区域合作的政策建议,一方面通过制度改革与健全,实现地方政府职能转型与合理退出,解决地方政府竞争失效问题并减轻区域合作困境;另一方面,完善区域经济协调制度,通过加强区域协商与沟通,实行区域利益分享与补偿机制,从而抑制地方政府过度竞争的自然倾向,并有效解决区域合作困境及巩固区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