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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后半期到四十年代末期,国共两党在各自统治区域内大力推行农业合作政策,以支持各自革命或反革命统治,这就形成了两种农业合作运动。本文试从下面几个方面对国民党领导的农业合作运动和中共领导的农业合作运动进行比较研究: 一、在主观目的上,前者的政治目的重于经济目的,重在巩固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对改善农业生产环境重视不够;后者以支持革命战争、发展生产力为运动的目的,把解决农民的生产困难作为运动的核心目标。 二、实践中,前者过分实行政府乃至是军事部门的包办政策,造成信用合作社畸形发展,合作组织严重依赖于政府的扶持;后者坚持走群众办社的道路,创造了“民办官助”的办社形式,有效实现了等价交换的原则。 三、从客观上讲,前者的本质是地富剥削、统治农民的新途径,是巩固农村旧的生产关系的工具;后者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推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它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部分。 四、从实践结果上看,前者尽管一度声势浩大,但是并没有根本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也没有改变广大贫困农民作为社会经济弱者的地位,同时因为没有建立真正近代化的合作组织,它对社会生产关系毫无整合作用;后者促进了革命根据地的经济的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社会经济地位,实现了增强农民合作意识的目的,运动效果是显著的。 五、通过对两者的比较,本文认为有以下几点可以借鉴:在指导思想上,发展合作社坚持以发展生产力为根本目标,必须走群众路线;在具体操作上,注重理顺党政部门与合作社的关系,健全合作社的经济和民主制度,切实贯彻自愿互利的办社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