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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城镇化脚步的加快,同时为了满足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使基础设施大规模建设的需要处在日益紧迫和突出的位置。PPP模式凭借其融资方式的创新性,受到广泛关注,被越来越多的用于弥补国家在基建领域财政拨款支出的不足。国家接连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来支持PPP模式,期望在引入私人部门参与的同时将市场化操作也引入进来,以此提高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运营的效率。而PPP模式的利益相关者众多,投资回收期长,收益波动较大等特点使得项目收益及其调整成为特许经营协议中的一个核心的问题。鉴于此,本文主要研究了准经营性PPP项目中的收益问题,旨在提高政府部门和项目公司收益决策的科学性以及为PPP项目运作过程中基于参与方利益均衡条件下的收益调整提供相应依据。首先,论文对研究主体准经营性PPP项目以及论文的几个关键词包括特许期、特许价与补贴相关理论进行分析。通过对相关文献的广泛阅读,明确各概念内涵并进行了相关说明,使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进一步清晰明确。通过对研究主体特点进行充分了解,使得对三者与收益之间的关系及对收益的调整的研究更具科学性,为本文后续研究奠定的理论基石。其次,通过识别准经营性PPP项目收益的相关影响因素,以净现值作为收益指标运用系统动力学构建因果关系图,进而构建准经营性PPP项目收益决策模型。以项目主要利益相关者政府、项目公司以及社会公众三者的利益诉求,即政府补贴最少,净现值最大以及特许价格最低作为收益调整目标,构建准经营性PPP项目特许期、特许价与补贴的联动调整模型。再次,以实际案例为对象,对准经营性PPP项目收益的联动调整进行验证。利用收集到的案例项目信息结合收益决策模型进行收益仿真,针对出现的模拟收益与预期收益之间的偏差,通过对特许价格以及政府补贴和特许期进行一定幅度的调整得到多个调整方案。根据模糊集理论中的max-min合成算法,在若干调整方案中选择对多目标满足程度最大的方案。最后,对全文进行总结并提出研究结论,同时指出了研究过程中的存在一些问题以及尚待完善之处,以期能为PPP项目中政府和公司在收益联动调整方面提供些许参考或指导。